情释了然,余生不扰 。。。。副本(一)(副本)

石榴

<h3> &nbsp;认识余欢笙约十岁那年,再次相遇于我和男友丁力刚订婚不久。</h3><h3> 由于公司要设计一项很重要的招标方案参与大型竞选。准备筹建一个专业小组,专功A计划策划方案。</h3><h3> 进入A组的成员,必须有新任总监余欢笙亲自把关,筛选。</h3> <h3>  余欢笙,未婚,略有艳史,身高一米八左右,外形英俊洒脱,神清明朗。毕业于国内设计类专业最牛的高校之一。</h3><h3> 这些私密信息是由本公司职员兼花痴闺蜜林豆豆提供。</h3><h3> 林豆豆是我在大学里就结交的死党,生性泼辣热情,开朗爽快。喜怒哀乐皆能控制恰当。不似我,处世笨拙,天真秉性,一目了然。</h3> <h3> 为了成为A组会员,同事们日夜加班,苦思冥想。期望自己的作品能在瞬间成为公司的耀眼明珠。因为进入了A组,若此项目拿下成功,以后,立足于设计界,渐近通顺大道。</h3><h3> 因为,在这个人才济济的大公司,在这个喧闹繁华的城市,我们太希望能够出人头地,更寄望在这个熙嚷繁荣的城市占有一席之地,立足扎根。</h3><h3><br></h3><h3><br></h3><h3><br></h3> <h3>  入试筛选作品,每个人推荐自己的时间仅有十多分钟。</h3><h3> 当天,首当其冲的当仁不让是我那闺蜜林豆豆,她太好奇总监的形象与动态,也太迷信于人生任何第一次的魅力与力量。</h3><h3> 因为根据林豆豆的人生经验,任何事物排在第一便会让人久记不忘,过目不忘,恋恋不忘。比如,恋人,情人,爱人,或是敌人,,,。 当然,那时年轻的我们,血液里流淌的从来都是热情蓬勃,美好幸福。爱一个人以为就是一生一世。,拥有了就是一辈子。谁会预料第一次的刻骨铭心,有幸福,甜蜜,还会有撕心裂肺,生离死别,伤痕累累呢?谁又会设防,谁会成为谁胸口上那抹刺青,爱而不得,终是无可奈何。</h3> <h3> 不到十分钟,林豆豆从总监室里,面若桃花的出来,不,确切的说是面红耳赤。在这个决定性的事情上,我不敢在往她伤口上撒盐,所以,只能口是心非的抵挡一下她的难过。</h3><h3> 公司设计科室百十号人。精选六位专业人员,其难度也不仅是三五两功夫,更主要的是自己设计的作品能与总监的灵感相辅相成,相谐,方能入其法眼,感同认知。</h3> <h3>  终于,我鼓足了勇气,装作很轻松的走进总监办公室,把尽己所能的作品递了上去。他很迅速的浏览一下,准备放下,突然轻喃一声:楚九。</h3><h3> 同时,抬起头,用那双骄傲的眼神斜视着我,当我觉得这个眼神似曾相识之时,他突然像是发现新大陆似的,冲口而出,小九,小九,,,看着他惊喜若狂的表情,我很纳闷,这个称呼是我的父亲对我的爱称,很久很久没有人这样呼唤过我。这么多年,身边接触的多是新人,根本没有几人知晓。</h3><h3> 我懵懂的望着他,听着他自问自答,你不记得我了?在某个大院区内,我们共同的亲戚家里啊?你爸爸喊你小九九的。我喊你乡丫头,黑丫头,,,。没有等他表达完毕,也不管设计方案的结果,甩头而走,任凭他在我的身后紧叫慢喊。</h3><h3> 是啊!我怎么会忘记。我人生第一次深感的委屈和侮辱,都是承蒙他所赏赐,那个小时候名叫欢欢的男孩。</h3><h3> 那是一个夏天,因为姥爷行动不便,托付父亲去拜访一位老亲戚。顺便带着我去城市长点见识。</h3><h3> 当时,亲戚家里来了有大小四五个小朋友,一个叫欢欢的男孩最大,约摸十三岁左右吧,那时候总觉得城市的小孩发育迟缓,不似农村的小孩结实高大。但是名字都取得很美,很悦耳,而且基本都是重复的字词,让人听名就</h3><h3>分晓城乡区别,不像农村的二丫,三狗,,,。</h3> <h3> 小孩子聚在一起玩,总要做一些游戏,跳绳,蹦格子,,,每一项属于体力的玩活,他们都不及我发达四肢的力量,包括那个叫欢欢的大男孩。</h3><h3> 我自然很得意的重新拿起彩绳跳跃之际,欢欢那个男孩一把夺走我手中的彩绳,并且很不屑的说,乡丫头拽什么啊!我脸上的喜悦瞬间被羞愧和愤怒代替,眼睛藐视的盯着他,诚然心里很虚弱。他毫不退让的瞪视着我问,怎么不服气啊?我无语的依然仇视着他,大概我的无声更加刺激了他的神经。他说:乡丫头,黑丫头,,,你看看你穿的衣服,什么玩意啊,真是土文物。 我大声喊出:这都是新衣服,新衣服。 我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眼泪,任然想要用眼神镇住他的狂妄。他则更加轻蔑的看着我说,怎么,想跟我比眼力啊?那好,我们就互相盯着看谁厉害,谁首先眨眼谁学小狗叫。</h3><h3> 那时,我的眼睛里面已经逼满了眼泪,其实,从我的脚步一挪入这块水泥钢筋之地,便发觉自己的格格不入,身上穿的是一年四季皆可,没有底色,只有大团小团簇拥茂盛的红,白,,五颜六色,开得正灿烂花朵的上衣。裤子是一条绿色的涤纶,鞋子是一双母亲刚纳的青刺绣花鞋。</h3><h3> 那时,城市的女孩大都是裙子了,男孩子就是欢欢一样的白衬衣,深蓝裤子。</h3><h3> 看着那个叫欢欢略狭长的眼睛,恨恨的,多想立刻拥有洪荒之力,把他推到风口浪尖,或是没有人烟的荒漠之地。</h3><h3> 出身于高楼大厦,水泥钢筋筹造里城市长大的孩子,哪里抵得过山清水秀,绿树成荫,满乡村撒野小孩的眼睛,清澈,透明。</h3> <h3>  不过一会儿,他的眼睛开始斜眯起来,企图换一个姿势能抵挡住我的眼神,看着时而左右梭动的眼神,我知道他已经抵抗不住了。</h3><h3> 为了让我眨眼,他突然从荷包里面掏出来一支圆珠笔。用瞄准的姿势对着我,我当然不会觉得他有多高的手艺,能把我射中。</h3><h3> 我毫无畏惧的望着他,他拿笔的手在我眼前上下比划,一副将要出手的姿势。我心里暗笑,装模作样。 蓦然,在我来不及眨眼之际,一阵刺痛撞入我眼内。</h3><h3> 他真的射击中我的眼睛,我一下子忍不住的嚎啕大哭,眼泪顺着疼痛的眼睛不断涌涌滚出。刚才的委屈和眼睛的疼,任谁也不能阻止我的泪水。那个叫欢欢的男孩也即可慌张无措的说着,不是故意的,对不起,,我哪里顾得上他的意思。对于我来说只有无所顾忌的哭才会让我好受。</h3><h3> 我的哭声,终于把大人们引出来,父亲喊着我:小九九,怎么了?我哽咽无语,也没有在看那个叫欢欢的男孩。随后,父亲把我引到医院检查一下,没有大碍,只是一个笔芯大的红点, 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消除。</h3><h3> 同时,要消除的是对那个叫欢欢男孩的憎恨和说不清的委屈。</h3> <h3> 今天见到的于欢笙便是从前的欢欢。如果不是他首先认出我来,我想,对他也仅限于似曾相识的程度吧。</h3><h3> 我坐立不安的等着下班,也思考着是否要重新开始寻找另一家公司,虽然小时候的事情没有谁会在意,但是在我心里就是一个心结,总觉得在那么自傲,劣根性很强的人手下做事,绝对不是一件舒心的事情。</h3> <h3>  我如坐针毯的熬到了下班时间,心里感慨迷茫一片,明天又会是怎样的明天?。</h3><h3> 我若有所思的收拾好东西,牵着林豆豆的手,走出公司透明的玻璃旋转门。 </h3><h3> 外面正是风和日丽,晴空碧蓝。 </h3><h3><br></h3><h3> 阳光下,余欢笙眯着那双依然细长的眼睛,笑吟吟而来。并且,毫不陌生的说:等你很久了,咱们一起吃个饭,我哪里会跟这样的人吃饭。我原以为忘记了的仇人,见面了才知道。 有些事,只是尘封在心底,把余灰扫除,过去的殇依然存在。</h3><h3> 可那花痴闺蜜,哪里会失去这接触帅哥的机会,总在一旁扯着我的衣袖,并且,嘴里不断的应答,我们去,,去,,。殷勤之级,早忘记了没有入选的作品,纵使我万般不愿意。但是也抵挡不住林豆豆的拉扯。再说,有林豆豆在场,无论如何也不会多尴尬。</h3><h3> 到底是总监级别,接客吃饭都是高档豪华区域,我故意揶揄道:我们乡丫头,路边餐即可。他好脾气的微笑道,我接你吃饭就是为了补偿一下,我曾经对你的伤害。是吗?我冷哼,该不会给我另一只眼睛做个记号吧!</h3><h3> 他惬意的大笑,哪里敢,自从伤了你的眼睛我内疚了好长时间,心里面并且发誓,以后再也不欺负女孩子了。这么说你现在改性趣了?又想怎么对付我们乡里人呢?我连珠炮似的直揭暗殇。一旁的林豆豆看我像是药包似的,感紧夹了一块红烧狮子头,往我正欲启口的嘴里面塞入。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小器量之人,过于纠结以往,并不是我的作风,但是对于余欢笙除了刺疼我眼睛的疼,给我的更多是委屈和屈辱。 也可能是上天注定的缘分,事情过了那么多年,却让我记得与他相识的点点滴滴,仿若昨天。</h3> <h3>  这个林豆豆不为我打报不平也罢,还对我挤眉弄眼的说,你看,余总监不是道歉了吗 ?一切都是按照你的口味菜谱,吃了别人的嘴软,你就饶了他吧。我瞪了闺蜜一眼,没出息,一顿饭就把你收买了。</h3><h3> 无休无止的诉冤,自己也会厌倦。这顿饭幸亏有林豆豆活跃饭局,我懒得在打理他们,埋头苦干吃喝饱足。虽然,余欢笙是公司总监,但是源于从前的认识,自然的随心所欲,根本也没有把他看做上司。当然,只有林豆豆对他毕恭毕敬,仰望俯视就算给够他面子了。</h3><h3> 一切按部就班,不知是由于余欢笙对我的内疚还是我的作品真的有可取之处。竟然入围了A组成员。</h3><h3> 我欣喜若狂,林豆豆为我高兴之际,更多的是失落。我看她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于心不忍的说:今晚我请你吃大餐如何?林豆豆与我都是吃货,美食爱好者。一切烦恼会在色香味里风卷残云的消化。</h3><h3> 我当之无愧的是她的闺蜜,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一听说吃美食,两眼顿时变得神采飞扬起来。丝毫不心软的要求,去上次余欢笙接我们吃的酒店,她惦记上了那里的红烧味,说上次不好意思大张旗鼓的吃喝,想给总监留个淑女形象。</h3><h3> 我戏谑道,你那次装斯文今天就要让我丢半月工资了,教训惨烈啊!</h3><h3> 趁着我没有返悔的念头,下了晚班林豆豆就把我直接拉到酒店里面,看着她两眼放着绿光的模样,我赶紧装穷叫苦,说手头不宽裕的话头,以此,阻止她点一些离谱的菜肴。</h3><h3> 要不然,看她那猛样,非把我吃干抹净才会填充那无尽的胃口。</h3><h3> 还好,看着她犹豫不决的模样,大概也是于心不忍,就直接点了两盘小样菜。一个火锅,说是怕长胖,多好的闺蜜啊。</h3><h3><br></h3><h3><br></h3><h3><br></h3><h3> </h3> <h3>  活该林豆豆没有口福,就在我们准备大吃特吃的时候,有个人突然落座于桌旁 ,余欢笙那样安然的看着我们 。林豆豆立即把张大的嘴巴泯然一线。</h3><h3> 我装作大放的说,上次承蒙你的招待,今天我接客。我以为他会推脱,谁料他毫不隐晦的说,好啊!随手招来伺者,又添了几道菜肴。林豆豆眼睛立马炯炯发亮,不知是对人抑或是菜肴。</h3><h3> 席间,只有林豆豆控制不住的巧言欢语,不知里面有多少虚情假意的成分。让我听了毛骨悚然,那余欢笙也是好脾气的敷衍两句,语词不多,但是也足够点燃林豆豆心中的热情</h3><h3> 吃饭途中,余欢笙离席一会儿,林豆豆趁着空隙赶紧狼吞虎咽了几口。我说,你有必要那么装吗?</h3><h3> 其实,我们都在无意识的装模作样,饭钱之后是余欢笙付的,我表面不好意思,心里却乐开了花。不知为什么,花他的钱我会觉得理所当然,没有一丝愧疚,好像他上辈子就是欠我的。这一点我自己就甚为奇怪,以往,有男同事为我花钱,我总会逃之夭夭。生怕沾染什么。</h3><h3> 推杯换盏之际,我好奇的询问他,相隔数十年,怎么一眼就看出我来,他立马变得神采奕奕起来,好像以前所做的事情是多么值得炫耀。他说,你的名字很特别,楚九,小九,,而更特别的是你的眉尾边上有一颗小痣。,,还有,他盯着我不怀好意的轻笑不语,我立马警惕性直视他,那张嘴里嘣出的话,很少有舒心的,如果不给自己打好防御准备,怕会情绪失控吧!果然,他讪笑道:你知道吗?关于你的那个痣我还为此买了一本相书研究了一番,这个位置有痣的人,很容易惹上桃花劫,其恋情上常常会遇到坎坷。我立即反驳道:只怕你要失望了,我男朋友对我宠爱有加呢。 他并不在乎我语句里夹杂的谐音,随口继续:眼睛周围有面相中的三宫,田宅,夫妻,子女宫,你那颗痣刚好跳过了三宫,长在眉毛尾段,虽然桃花旺盛仰慕者很多,但是,也算是喜上眉梢的喜痣。</h3><h3> 我嗤之以鼻道:就你那几页面也算是相术《穷通宝鉴》,《神峰通考》《葬经》,,你看过几部?估计就是麻衣神相册研究了几张吧?他微笑而语,我又不是看相的,当时是好奇你那眼尾痣罢了。</h3><h3> 喔:我到是挺感谢你的关注了,不过,,,</h3> <h3>  我故作高深,用轻慢的语气说:看八字,风水,相术时间长了,泄露天机越多,对自己伤害越深。古人言:“金空银空卦不空”一般大师不会免费给人预测,就是怕卦越灵,伤身越重,所以我也不是不懂规矩的人,为了少受打击,给你小费。 随手便把他帮忙付的餐饭钱丢给了他,直接拉起正犯花痴的林豆豆准备离席而去。</h3> <h3>  副本《二》正在继续,如果有兴趣就给点赞,给予鼓励,加速拙笔。</h3> <h3>  </h3><h3><br></h3> <h3> <span style="line-height: 1.8;"></span></h3> <h3>  </h3> <h3>  </h3> <h3>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