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时代迅猛发展,科技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一天天发生变化,通讯工具也在不停地改朝换代。先是有线电话被大哥大替代,不久大哥大又被微型手机替代,微型手机先是不能手写的,刚显赫不到几年就被翻盖手写的替代,手写手机又被智能手机替代。智能手机能文能武,可发视频,传送图片,可以视频对话,可以个人QQ聊天,酷狗K歌,也可以微信交友,还可以玩各种游戏,开通个人微博,开通网上银行,微信转账付款,网上购物,网上订飞机票、动车票,加入旅行社,看电影、电视剧,写文章,制作相册,滴滴打车,出行导航.......总之一句话,智能手机相当于无线微型电脑,包容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h3> <h3> 在智能手机的国度里徜徉,经常能在朋友圈里或是微信群里收到这么一些信息:xx的儿子或女儿参加某某类型的比赛活动,需要投票支持,按票数的高低决定名次的高低。先只是一些艺术之类比赛用投票来决定名次,到后来人们觉得此方法可行,公正公平,便什么都按投票来。如:网购网站需要投票,美丽乡村、园林城市、文明县城评比需要投票,干部任免需要投票......</h3><h3> 因为酷爱文学,写了不少作品:有散文、诗歌、杂文、古诗、童话等,经常在QQ或微信群、朋友圈里传送,一些朋友总会来几个友好的“赞”。但自己心里明白,那是朋友的热情,并不代表他们的认同。不日前有一同事推荐:不妨投稿到我市权威文学社“莆田作家”,或许你的文章会有人赏识,也可获得奖金。在她的鼓励下,我竟然怦然心动,一时心血来潮,带着种种幻想投了一篇名曰“花啦啦杯”的征文。两周之后不想被录用了,收到通知那天欣喜若狂。</h3> <h3> 只是录用的文章太多,奖项太少,有点僧多粥少的态势。不妨算一算:入围文章有81篇,设立的奖项是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人气奖10名,合起来总共18名,也就是说,每个人获奖的概率只有22.2%。真是好事多磨呀!</h3><h3> 入围的文学作品五花八门,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也许评委们也觉得不好办,于是投票就成了有效的选才方式。具体是:评委打分占70%,读者投票占30%。投票期为一周,按票数的百分率来作为得分的一个内容。</h3><h3> 明眼人一看就懂:这哪里是在比试文才,而是在考验人气。谁家人气旺,谁的投票率就高,得分就多,总体分数也高,胜算就大了。比如说:你的得票数占30%,那么30X30%=9,无疑你的得分增加了9分,而那些票数0%的得分也是0分,总分就少了9分。那么,满腹经纶,妙笔生花也只能名落孙山了。</h3><h3> 可是,既然组委会决定要一意孤行,谁又能说些抗议的话。再说,声明说的是:读者投票。这道理冠冕堂皇,试想一下:读者越多,说明此文魅力越大,不是美文是啥?但现实却不是如此,打从投票一开始,人气旺的选手就突破了1000多票,2000多票,人气衰的只有寥寥几十票或上百票。</h3><h3> 从没经历过“投票“这档事,也没获得作家名号的我首次披上“作家”的华丽外衣,站在评审台上等候众多读者的评审,结果第一天几乎没有几票,这让我伤透了心。开始胡思乱想:是我不够帅气,还是没有名气,或是作品太差。可我参选的作品点击率也有上千,怎么就没人投票呢?真想不明白。</h3><h3> 眼看着他人的票数与日俱增,而自己的票数依然不到100,这还是集全校老师和班级家长的通力合作的最好结果。投票栏显示我的投票率是1%。天哪!人家都25%了,自己才刚刚起步。这就叫“差距”。</h3><h3> 我不是轻易服输,知难而退的人。凭着一股韧性,带着满腔怨气与无奈,于是便低声下气,没皮没脸地向七大姑、八大姨、伙伴、朋友、同事、同学等,凡沾一点关系的,都请求他们施舍一点爱,给力,给力,再给力!最终,在出卖自尊和口舌的代价下,也获得了300多的票数,票率上升到2%,总算比上不足,比下稍好一些。</h3> <h3> 从读者投票到作家拉票,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却让我感受到历史及人生的整个阶段:弱肉强食。人嘛!总喜欢以大欺小——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微生物。但人们往往就崇尚强者,讨厌弱者,歧视弱者。就比如投票选村干部,本来是民主之举,但因为拉票的缘故,因为种族的缘故,那些能力强、钞票少的候选人往往名落孙山,那些腰缠万贯、财大气粗、大字不识几个的土财主往往票数居多,荣登宝座。所以只能说:对票不对人呀!</h3><h3> 投票——拉票!拉票——投票!希望不要把古老传统的民族精髓文化抹杀掉!</h3> <h3>注:文中的图片全来自网络。另外,全属个人观点,不当之处,敬请见谅。</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