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督导工作结束

同济医院儿童保健科 赵瑾珠

<h3>  根据武卫生计生【2017】33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工作,2017-2018年全市各区妇幼保健院(所)对辖区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开展了综合评估。市妇幼保健院组织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专业人员20多人分成5组,根据各区上报(截止到2018年7月)的综合评估信息,随机抽取全市5%的托幼机构共51家进行了复核督导。<br></h3> <h3>  本次督导随机抽取了各区不同等级的幼儿园(省市示范园、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无级园),幼儿园的类型包括教办园、事业单位部门办园、企业办园、民办园等。<br></h3> <h3> 督导组成员包括市妇幼保健院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和全市各区妇幼保健院(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人员,督导组严格按照《武汉市托幼机构综合评估标准(试行)》要求,从组织管理、环境与设施、膳食管理、健康检查等10个方面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此次评估工作得到了各区妇幼保健院领导的重视,其中洪山、江岸、东西湖、东湖高新、武昌、江夏、新州、青山等区妇幼保健院院长或分管院长亲自参与了评估工作。 <br></h3> <h3>  <br></h3> <h3>  检查组工作人员查看卫生保健资料。<br></h3> <h3>  检查组工作人员查看园内环境。<br></h3> <h3>  检查组工作人员查看班级。<br></h3> <h3>  检查组工作人员查看儿童膳食营养和食堂。</h3> <h3>  检查组工作人员查看儿童进餐。<br></h3> <h3>  检查组工作人员现场反馈检查情况。</h3> <h3>  此次督导不仅是对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也是各区托幼机构管理人员难得的一次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机会,很多主任表示收获很大,学习到了别区的很多工作方法,为下一步做好本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提供了新思路。<br></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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