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社会用字,共创文明城市” ——会昌中学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啄木鸟行动

<h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使全县社会用字规范化,会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县城主要街道开展以“规范社会用字,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啄木鸟行动。根据会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我校在2018年10月13日开展了以 “规范社会用字,共创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啄木鸟行动志愿服务活动。<br></h3> <h3>10月13日,我校团委组织教师带领志愿者行动小组对同济大道上的户外广告、店名招牌、公共设施及单位名称用字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字形不全、汉语拼音的使用及外文书写等不规范用字进行了调查。<br></h3> <h3>文明志愿者行动小组整装待发<br></h3> <h3>文明志愿者在路上</h3> <h3>语言小卫士在检查公交站牌</h3> <h3>体育场门口的广告牌上有问题吗?大家都在认真检查和讨论</h3> <h3>在本次志愿服务活动中志愿者们共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h3><h3>1.部分餐饮店的招牌存在使用错别字,繁体字和错误使用成语的现象<br></h3> <h3>混饨→馄饨</h3> <h3>厚德樓→厚德楼</h3> <h3>不温不火,形容人的性情温和或形容销售行情不火爆。不能用来形容不上火<br></h3> <h3>2.部分单位的名字书写存在没有正确使用简化字,字形不全等现象</h3> <h3>会昌体育馆</h3> <h3>会昌体育场</h3> <h3>会昌县第三中学</h3> <h3>会昌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h3> <h3>3.个别广告标语存在错别字</h3> <h3>车子买得好</h3> <h3>在本次活动中带队教师引导学生在生活实际中掌握社会用字规范,提高了学生对不规范用字的识别能力。</h3><h3>“规范社会用字,共创文明城市”啄木鸟行动活动的圆满完成,不仅使城市用字更加规范,而且也激发了学生参与城市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热情,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