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之——不战而屈人之兵田茂平 <h3>下午,接到顾局电话☎️,原陈家小学赵敏,于2016年被开除,法院一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开除时间为一审判决,而赵敏告知学校时间为二审,期间赵敏继续上班,学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到二审生效本人通知后,才为其停发工资。 教体局接到监察委通知,向赵敏追缴扣除拖欠部分后的部分,赵敏没有退回,理由是一审到二审期间赵也上班了,应该得到合理报酬。 我的回复是造成多付出的原因是由其隐瞒事实造成,对于其不当得利应及时返还,否则即为侵占,应得部分可另行起诉。</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