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网络书法协会章程

梁立宁

<h3>&nbsp;&nbsp; 海伦网络书法协会章程 (2018年10月13日大会通过) 第一章&nbsp;&nbsp; 总&nbsp;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海伦网络书法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热爱祖国书法文化、坚持多年习练书法、热衷传播书道书法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nbsp; 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书法爱好者,忠实地传承书法技法,传播书法文化。积极地为各行各业服务,促进书法的发展,为繁荣祖国的书法事业贡献力量。 在全体会员的努力下,把协会办得张弛有度、活动有序、各自有别、书功日辉、快乐生趣、友谊醇厚。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nbsp;&nbsp;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组织会员在本协会的网络里发表自己和别人的习作。 (二)组织会员在网络、室内、室外进行书法展览。 (三)组织会员刻苦认真地学习法帖,提倡钻进去走出来。 (四)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书法理论,以指导实践。 (五)组织会员将书法送往城乡的有关单位和部门。 (六)组织会员到学校、幼儿园进行书法辅导。 (七)在网络空间,随时介绍古今人的作品。 (八)积极参加有关书法活动。 (九)走出去,学习和交流书法习作和心得。 (十)本协会网络空间有关活动的规定。 1、随时展示作品。利用网络空间,随时展示自己的习作,每周每人至少展示两幅作品。 2、届时参加笔会。除了参加协会举办的“集中书法笔会”外,还要积极地参加“网络书法笔会”。“网络书法笔会”,提前通知,统一时间.不要求集中在一个场合,而是分散在各家、各地,进行书法活动。将自己书法的视频或照片、作品发到协会的网络空间。 习作、笔会的作品图片要求:工整、端正、光匀、清晰、款识得当、钤印规范。每次笔会必须参加,不许不在其位,不许敷衍塞则。 3、互帮互学。对会员的作品要进行中肯的评价,不可虚伪的点赞和浮夸,也不可轻视和嘲讽。要学人之长补己之短。 4、作品赏析。随时推介法帖和个人的优秀作品。 5、介绍自己的学习心得及他人的学习方法 6、介绍书法理论。 7、举行书法讲座。 8、开展书法讨论。 9、协会的网络空间不许发与书画、工艺美术以及文学无关的链接、帖子和资料。 10、协会的网络空间不许私聊。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第三章&nbsp; 会&nbsp; 员 第六条&nbsp; 本会采取团体和个人会员制。 第七条&nbsp;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热爱祖国书法文化。 &nbsp;(三)坚持多年习练书法,有一定的成果。 &nbsp;(四)热衷传播书道书法。 &nbsp;(五)热爱协会,尊重朋友,重视友情。 第八条&nbsp; 会员入会程序 (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提交入会申请,介绍相关资料。 (二)经四人领导小组批准。 第九条&nbsp;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 (三)反映协会内外情况。 (四)对本会提出批评或建议,实施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书法的行规。 (二)遵守本会章程及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六)在本会内部交往中,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增进友谊,自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予以除名。 第四章&nbsp; 组织机构、会徽、会旗 第十二条本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正副秘书长各1人。 第十三条本会主席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本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第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赞助。 (三)均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六条本会会徽是由网络标识与毛笔组成。表意为:网络书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 <br></h3> <h3> 第十七条本会会旗的规格是75cmx160cm。红底上面右上角是会徽,中间是协会名称:海伦网络书法协会。 </h3><h3><br></h3> <h3>第五章终止程序 第十八条如果有百分之八十会员对本协会没有兴趣,本协会宣告解散。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第六章&nbsp;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2018年10月13日会员大会召开之日起生效。&nbsp;&nbsp;&nbsp; <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