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实话实说:谁还有心思去拿10万元的奖金?
文、图/网风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期。卒下令。”这段话所描述的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商鞅变法”事件之始,这是卫国人商君公孙鞅为了增强秦国国家公信力的一次历史性举措,也是提高秦国法令执行的公信力的一次历史性举措,秦国由“商鞅变法”开始变得逐渐富强是不容争辩的史实。
由是,我忽然联想到“实话实说”者该不该去领因举报而理应获得的奖金之事。某女星偷税漏税已被认定,估计需8个多亿交付完毕之后才能实施奖励。依照网上传来的规定,“实说实说”者应该获得10万元的奖励,于我等布衣来说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去哪领?问题随之而来,某系统地方局的当事人已被处分,而总局的人又不待见,我说的这两个方面的信息,前者来自官网,后者来自个人博文《一声叹息一声雷》,想来“实话实说”者真要是想主动去领这10万元奖励,也是件颇令人犯愁的事情。
由是,我更加好奇,这8个多亿的巨额资金交付完了没有?倘是已交付完毕,这钱是某女星自有资金,还是含有“大佬”们的帮衬?甚或,某人囊中“余粮充足”,这8个多亿人民币对她来说不过是天空飘过五个字:“那都不是事”,网上不是也有捕风捉影之说,说是此人仅在某银行近段就转出几十个亿吗?
继尔我不怀好意地猜测,“实话实说”者一意孤行地举报,会不会揭露出的只是“冰山一角”?另一支“靴子”不是还没落地吗?《商君列传》还记载商君所言:“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我不敢妄言当再追究谁谁的责任?但至少,某总局应该“站出来走两步”。关于“初查”还是“初犯”的问题想来也不必赘述,《论语》中说:“往事不可追,来者犹可谏”吗?我们的某总局能不能借此搞一次胜大的奖励仪式,就不能来一次“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到了这个地步,“实话实说”者最在意的还能是那区区10万元奖金吗?
史马迁评说商君公孙鞅是一个天性残忍寡恩的人,说他凭借秦孝公宠臣的引见,等到被任用就刑罚公子虔,欺骗魏公子,不听从赵良的劝告,最终在秦国落得车裂的下场和谋反的罪名。想来,“实话实说”理应不当归属残忍寡恩之流,而当类属鲁仲连之类,这或多或少有我主观的成分。
司马迁评说鲁仲连时这样说,鲁仲连的行为主旨虽然不合大义,可是我赞许他作为一个平民百姓,放荡不羁,无拘无束,不屈服于诸侯,评论当世,能够使手握重权的公卿宰相们折服。
齐人鲁仲连出计谋救了被秦国攻打的赵国,在有恩于平原君之后,于酒酣耳热之际推辞了平原君真诚奉上的千金而不受,实在令人肃然起敬!待到齐国将领田单攻打燕国聊城一年多,战死许多士兵久攻不克时,鲁连仲手书一信系于箭头射入聊城,“燕将见鲁(仲)连书,泣三日,犹豫不能自决。”而后燕将放弃抵抗而自杀,聊城城内燕军大乱,田单才得以血洗聊城。田单凯旋齐国后,向齐王报告了鲁仲连的功劳,齐王想封鲁仲连爵位。孰料,鲁仲连竟然逃到海边隐居起来。隐居不要紧,他还说了句令齐王不会太爽的大实话:“我与其富贵而受制于人,不如贫贱而看淡世俗名利自在随心地活着。”
“实话实说”又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决不是自杀”。又说:“昨晚,梦见了远在天堂的父亲,他说,记住三个字:不能退。”读来令人悲从心来。
为众人抱薪者, 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为自由开路者, 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
呜呼,我该说些什么?原本不该争论领与不领的问题,当是该落不落实奖的问题。如若将来“实话实说”者不再被大多数人“敬而远之”,而是成为孩子们未来想成为的人,将来之中国该会是又一个怎样的中国呢?这是一个我们当世之人应深思的问题。
2018.10.9锋于固始<br></h3><h3><br></h3><h3>文章皆原创,转载请注明。个人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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