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平塘县摆茹小学</h3><h3>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措施
语言文字是交际的工具和信息的载体,推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的一项基础工程,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规定,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长期目标是: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师生员工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它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校园用字规范。
为了切实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形成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学生素质教育和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特制定本规划,具体措施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三、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四、健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要有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班级应设立推普员,在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学校和各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五、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年度考核、教学检查、评先评优、评定职称时条件之一。都要将普通话内容列入,全体教师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100%使用普通话。
六、学生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学校将此要求纳入《摆茹小学学校学生素质教育评价办法》中。
七、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汉字知识竞赛,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水平。
八、对教师进行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培训、教育,校园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音。
九、建立学校规范用字检查审核制度,加强监督力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联合相关处室负责对学生各类小报及需展出的文字作品的报审,对学生的作业、答卷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对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在教学、工作和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杜绝出现错别字、异体字、二简字和繁体字。并将相关结果向全校通报。
十、对校内所有公示牌、标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等进行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十一、校园广播站每年必须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5次以上,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及时报道学校有关工作动态、先进事例。
十二、在校内设置宣传标语牌及宣传橱窗,在学校行政办公区、教师办公室、教室等公共场所设置“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的提示牌,在校园内形成“人人说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十三、加强与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积极参加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的各项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加强学校管理、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员工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全体师生行动起来,才能切实做好学校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当好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表率,为国家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