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font color="#ed2308"><b>请问,出口关单上是人民币,合同是人民币,收汇是美元,可以吗?对我们退税有什么影响?</b></font></h3> <h3>答: 跨境人民币结算自2009年试点,2011年全国实行,对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出口业务时可以退税的。跨境人民币交易有三种模式: 人民币报关+人民币收汇, 外币报关+人民币收汇,人民币报关+外币收汇。 对于报关和收汇币别不一致的为 错币交易,不论是不是错币交易,在出口退税政策上都是符合要求的,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发现一些地区不让错币交易。这就需要出口企业在操作错币交易时先征求税局意见,看主管税务局允不允许错币交易退税。另外,错币交易的,海关和外汇管理局在统计时会采用的汇率时业务发生的上月第三个星期三中国银行的外币折算汇率把其他币别折算为美元,这样就造成外汇核查指标出现偏差,同时,由于外汇储备下降的原因,外汇局也不愿意出口企业以外币报关人民币收汇。</h3> <h3>如需精通外汇业务,出口退税业务财务,请联系我们。电话:188-0026-5406微信:188-0026-5406</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