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全市学生、广大家长朋友们:</h3><div> 金秋送爽人车忙,稻菽飘香又丰年。秋收在即,辛勤的汗水即将变成丰收的喜悦。然而每年秋收过后,田地里的秸秆大多就地焚烧,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健康,妨碍交通安全,且易引发火灾事故。</div><div> 露天焚烧秸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森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违者将依法处以500至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在秸秆焚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