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N年前的那个初秋,田野一片金黄。我怀揣着年轻而斑斓的梦想,来到H中学,做了一名乡村女教师。这个角色,曾被我的具有俄罗斯文学情结的大学班主任渲染得诗意无比。初上讲台的我满脸稚气,没比娃娃们大几岁,扎进学生堆里就混作一团了。但就是我这个貌似温柔稚嫩的女老师,竟然以一记耳光开始了自己的教书生涯!</h3> <h3>多年后,那个已长成帅小伙的学生李西,在师生聚会上为我唱了《好大一棵树》,彼时可谓百般滋味涌上心头:当年的他只因在课堂上饶舌了几句,就被我这个初出茅庐的老师,毫不客气地扇了一记耳光。这件事对他的伤害很大,从此上我的课便显得心不在焉。尽管别的功课学得不错,可他最终丧失了对学习的热情,到初二就辍学了。当同班同学毕业时,他已在面馆里做了一年的小伙计。我没料到,老师一个不审慎的举动(在他自己看来可能还理所应当),竟然可以改变一个孩子的一生。尽管后来我找机会向李西表达了歉意,但造成的伤害已经无法补救,他成了我心头一个永远的痛。"你的胸怀在蓝天,深情藏沃土”我在李西的心目中难道真的如一棵树般高大吗?这难道不是一种嘲弄?</h3> <h3>李西事件之后,我成熟了许多,“体罚”二字再没在我的字典里出现过。阅读李镇西的《爱心与教育》,找来苏霍姆林斯基的著作,我发现,“爱心”二字,才是教书育人的不二法宝。从此,我真正步入“教师”的角色,在课堂上是个严格的老师,课外就成了善解人意的大姐姐,与学生们倾心交谈,参加他们的各种游戏,彻彻底底地溶入到学生中间去了,他们也将我视作了知心朋友。我与学生打成一片,却受到某些前辈的规劝——要与学生保持距离,才能维持老师的某种“尊严”。对此我大不以为然:和孩子们做朋友,有哪点不好?</h3> <h3>孩子的天性是纯真无邪的,尽管有时管不住自己,但他们,绝无成人世界里的虚伪自私、尔虞我诈,这也是教师这个职业最吸引我的地方。记得当年有个叫王远志的男孩,不爱学习,经常逃课,还学会了抽烟、喝酒,有一段时间我就像只无头苍蝇般到处找他。在一个大雨倾盆的晚上,身为住校生的他又不见了。我一个人打着电筒找遍了大街小巷,最后在一家电子游戏厅把他揪出来,刚一出来,我的泪水就和着雨水噗噗地流下来。他一下子慌了神,在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摸了张皱巴巴的纸递给我擦眼泪。那个晚上我没有批评他一句,他也没说一句道歉的话,但从此,他仿佛变了一个人,改掉了所有的毛病,成绩直线上升,中考考了全县第5名,后来考取了北方的一所重点大学。临行时,他对我说,那个雨夜看见老师在雨地里哭泣,感觉自己真不是东西,这辈子如果不好好做人,一定饶不了自己!</h3> <h3>韩愈在《师说》中说,“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我也以此勉励自己和学生。当老师的几年,其实也是与学生相互学习、影响的几年。我从他们那里学会了精巧的手工活儿,弄明白了足球的“越位”、篮球的“吃火锅”,更有那淳朴的天性、旺盛的求知欲、棱角分明的青春……所以每次给学生回信时,我都要真诚地道一声“谢谢”,感谢他们陪我度过一段茉莉花般的青春岁月,幽远的芬芳将伴随我的一生。</h3> <h3>其实做老师的那几年很是辛苦,特别是在H中学的两年里,每天骑了辆24圈的自行车,“奔山”般地往返于学校与县城之间10余里的距离。晨曦微露便匆匆上路,刮风下雨雷打不动,年轻的肌肤很快变得粗糙不堪。后来回县城进了一所特别严苛的学校,全然少了教书甚至做人的乐趣,这导致我离开了喜爱的课堂。</h3> <h3>几年间教了三批学生,最早的那一届早已为人父母,最后的那一届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走在大街上或进了商场、餐馆,常会冷不丁地被人叫住,两眼昏花辨认半天仍叫不出名字,直到对方自报家门才恍然大悟。啧啧,生命中有了做教师的经历真好!</h3> <h3>文字:蝶之舞<br>图片:来自网络,谢谢!</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