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美丽的广州</h3> <h3>三岁孩子也认识广州。</h3> <h3>广州白云新城片区规划1:1000</h3><h3>看到了今日广州,及白云区的飞速发展。区政府大力推动,二十二年的变化。可喜,我们爱我们的家园一一广信金兰花园!</h3> <h3>白云新城片区规划沙盘。在这里看到的是蓝天花园<br></h3> <h3>白云新城片区规划沙盘。在这沙盘上少了金兰小区40橦房耶</h3> <h3>’</h3><h3> 苍天终于回报金兰业主 </h3><h3> 金兰业主胜利啦! </h3><h3> 苍天终于对金兰业主的不懈努力给予了金子般的回报! 近日,广州市政府工业和信息委员会用电处领导,对金兰花园业主关于停止在围墙边建设充电桩的申请,给予明确的回复:下马!停建!! 这意味着,曾经困扰金兰业主的充电桩问题,曾经因为施工方野蛮操作、高压欺诈而令我们束手无策的难点,已因广州市政府对金兰业主呼声的倾听与尊重,最终以停建而结束。这几天,施工队正陆续撤离,金兰又回归平静与安宁。从此,金兰由于有了市政府用电处禁止在围墙边建设充电桩的这把“尚方宝剑”保护,我们的家园又有了新的“保护伞”!成龙在著名歌曲《真心英雄》中唱到:“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以往曾经在砍树、道路侵占等诸多问题上多次申诉、不懈努力的金兰业主,这次之所以能在逆势中完胜,是因为金兰拥有一批能办事、办成事的热心业主,是因为大家秉持不畏险阻保护美丽家园、勇敢挑战一切不可能的坚强信念。现在,就将这次胜利幕后的故事一一讲述:<br></h3><h3> 2018年7月10日起金兰业主反对金信路建冲电桩签名共195户,8月24日25日反对金园路建冲电桩签名200户。</h3><h3> 业主签名:40栋林少杰</h3><h3> 40栋何慧琼</h3><h3> 40栋张志凌</h3><h3> 38栋刘光平</h3><h3> 38栋唐 敏</h3><h3> 38栋冯小薇</h3><h3> 36栋凌普成</h3><h3> 36栋林金生</h3><h3> 36栋罗娜蓉</h3><h3> 34栋张艳艺</h3><h3> 34栋窦庆丰</h3><h3> 33栋梁慧贞</h3><h3> 33栋黄 蓓</h3><h3> 31栋李文生</h3><h3> 31栋许艳芬</h3><h3> 30栋黎文巧</h3><h3> 30栋莫金誉</h3><h3> 30栋孔少香</h3><h3> 30栋丁铠端</h3><h3> 28栋梁军文</h3><h3> 28栋梁镜波</h3><h3> 27栋赵用文</h3><h3> 27栋陈秀婷</h3><h3> 26栋唐 健</h3><h3> 26栋林德锋</h3><h3> 26栋陈月娥</h3><h3> 25栋黄伟进</h3><h3> 24栋谢柱来</h3><h3> 24栋黄冬妮</h3><h3> 23栋杨 璐</h3><h3> 23栋刘俊享</h3><h3> 22栋陈 娟</h3><h3> 22栋何惠平</h3><h3> 20栋曹 毅</h3><h3> 20栋梁越荷</h3><h3> 18栋李丽军</h3><h3> 18栋张绮文</h3><h3> 16栋崔镇邦</h3><h3> 16栋李慧红</h3><h3> 14栋林海翔</h3><h3> 14栋林荣茂</h3><h3> 14栋曾宣东</h3><h3> 12栋周志豪</h3><h3> 12栋樊云非</h3><h3> 10栋龚文周</h3><h3> 10栋关 君</h3><h3> 10栋王 玲</h3><h3> 8栋候穗东</h3><h3> 8栋徐艳华</h3><h3> 注: 因为签名户多,所只每栋二至三户代表,没能全部写上,在此感谢众业主。</h3><h3> 2018年9月4日</h3><h3><br></h3><h3> </h3> <h3>金园路</h3> <h3>金园路金兰小区旁</h3> <h3>金园路白云苗圃小区旁</h3> <h3> 诉求</h3><h3>坚决抵制违规在居民小区及进出小区居民的主要通道建设充电桩
广州市人民政府:
近日,本市白云区景泰街隆康居委管辖区域内的金兰花园小区、金信路、金园路,出现来路不明的施工队,在未依法张挂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情况下私自施工,据居民们从多方获取信息,是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路边建汽车充电桩工程。作为金兰花园的业主认为,这是严重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文)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的行为,我们业主强烈要求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府:1、依照法规,实行先规划后建设。坚决依法制止违法施工;2、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5】73号文和省政府办公厅上述2016-2020年充电桩建设规划中提出的充电桩建设实行“主体场地”和“辅助场地”的分类,在附近的公共停车场、规划公交场站未建充电桩的情况下,缓建临近居民区的充电桩;3、请政府关注广州体育馆规划的公交场站被商业性充电桩侵占的问题,尽快恢复公交场站法定功能;4、强烈要求政府责成并督促白云区园路充电桩施工队停工及恢复原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5】73号文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只有在既有车位、自有车库建设充电桩才无须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换言之,所有在非既有车位、自有车库建设充电桩,必须先取得许可证。目前金园路的在建充电桩位置,并非既有车位,更不是自有车库,故按照73号文第(十五)条的规定,“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简而言之,就是要规划先行、持证施工。目前,在金园路施工的充电桩,并未依法公示上述三证。即使有这三证,该许可证的发出也不符合《规划法》关于必须先听证、公示再发证的规定,因为我们作为利益攸关方从来都未看到规划公示、环评报告,故必然属于不合法发证。
国务院办公厅【2015】73号文第(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充电桩要以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为主体,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为辅助。
我们注意到,在同一条金园路上,广州体育馆、广州儿童公园及多栋写字楼均配建了公交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及单位停车场,但这些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规定的充电桩建设的“主体场地”和“辅助场地”,至今并未全面建设充电桩。反而是连“主体”和“辅助”资格都没有的居民小区边上,却首先建起了充电桩,故我们认为这与中央、省文件规定的充电桩建设的先后顺序严重不符,应当立即制止。我们注意到,目前在白云区金园路南侧金兰居民小区墙边建设充电桩的目的之一,是为544、547路公交车充电之用。广州体育馆原来已规划建设了公交场站,544、547路公交车在该公交场站设立总站不少于10年,但自该公交场站建成充电桩后,已锐变成商业性停车场,供旅游大巴充电,公交车已被挤出该场站,544、547路公交车总站被迫迁移至金园路南侧,这才引发了有关方面要在居民小区边建设充电桩的念头。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尊重广州体育馆公交场站已使用超过10年之久的历史事实,尊重于2000年前后曾经向全市公示过的广州体育馆公交配套设施规划,严格按照《规划法》办事,依法恢复广州体育馆公交场站原有功能,将已被改用的商业性旅游大巴充电桩还原为公交车充电桩。
充电桩的建设和营运,方便的只是充电企业,妨碍的却是周边的居民,未经征询民意、未经征得四邻同意搞建设,于情于理于法不合,不绝对排除危害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隐患的施工,必属违法建设,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应该颁发许可证许可施工。我们认为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滥用其国有公交专营公司的地位,滥用充电桩的建设开发权,未经公开征询民意、未经居民参与环评、未有公开相关项目信息的公开,意图霸王硬上弓,绑架政府信用先搞建工程建设,造成既成事实的现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文)规定的基本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本次充电桩项目如果是好项目,为啥偷偷摸摸的干,为啥不依法公开。
白云区人民政府是其中一个综合管理和决策部门,负责处理区内民生大事。金信路和金园路两则马路有广州体育馆、金兰花园、蓝天花园、隆康花园、云山锦绣家园等大型公众场所和大型住宅区及广州市白云区明日之星艺术幼儿园金兰分院和即将招生开学的小学。如果在金园路、金信路建设充电桩,广州体育馆不开演出还好,一搞演出加上充电桩充电车辆的阻碍,体育馆22点30分结束观看演出的人流车流一冲撞,加上周边居民日程生活行为。起码到深夜12点、1点多才 能舒缓交通拥堵的压力。平时周边小区大量居住人口驾车和坐车出入,并不算宽敞的金园路、金信路绝对车满为患,对机场路、机场高速、黄石路、白云大道和广园西路起不到分流作用,金信路和金园路将成为露天马路停车场。金兰花园还有一个大型的幼儿园。其出入口就在金园路,每天开车来接小朋友的车络绎不绝,小朋友大多好动,大量的车辆停留充电,对小朋友和接送人员的生命安全威胁不可谓小。另外金园路,金信路是进入广州市中心区的捷径,它们联通四周的主干道,起到分流疏导减少拥堵的作用,如果在上述路段设立充电桩营业,将不可避免的造成交通拥堵、对周边的行人和居民造成生命和财产安全威胁。关键一点是充电桩是商业营运项目,如果发生拥堵、交通事故,擦屁股的是政府职能部门。
为此,我们居民向贵单位提出投诉,要求依法责令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交通局、南方电网立即停止在金园路金信路建设充电桩的行为。特此投诉,并请及时回复处理结果。
居民署名: 执笔谭工、徐刚
唐少芬
张如玲
蓝润金
高丽娴
黄卓华
高焕元
陈永宗
何小平
曾爱莲
崔健明
余志潔
2018年8月24日</h3> <h3>收到上访回复,内容如下:
高丽娴、张如玲女士:
您们来访反映在广信金兰花园小区周边建设充电桩和公交总站信访事项。经核查,我局现将有关情况和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在广信金兰花园小区周边建设路边充电桩问题,市工信委电力资源处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周边居民的意见,取消在广信金兰花园小区围墙外路边建设公交充电桩的项目,已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设并恢复原状。
二、关于在广信金兰花园小区周边建设公交总站的问题,公交总站的建设规划与审批由市交委负责,已指引您们向市交委投诉反映。
特此告知,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br></h3><h3> </h3><h3> 广州信访局</h3><h3> 2018年8月29日</h3> <h3> 申请</h3><h3> 被申请公开信息的单位: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
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
法定代表人:张晓波
申请公开的事项:
1、请求向申请人公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信函(2018)917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公交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路边公交充电设施)的函》的全文。
2.请求向申请人公开贵委制订《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公交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路边公交充电设施)的函》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即法律依据、技术依据、环境评估依据、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并获同意的依据。
3.请求向申请人公开至今为止,许可了哪些单位在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金信路施工建设和经营该充电桩项目,它们分别具备了什么资质的文件?通过什么渠道、方法取得该项目的建设施工权的文件?
4.请求向申请人公开贵委许可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金信路施工建设充电桩工程,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文件?贵委对该施工实施了什么行政监督工作的记录文件?
5.请求向申请人公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金信路施工建设充电桩工程,及该充电桩的经营有否经过招投标的文件,招投标结果的文件(招投标法第三条第一和第二项规定需要招投标)?
6..如果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金信路建设充电桩建设工程,及该充电桩的经营没有经过招投标的,贵委定向许可该充电桩施工和定向许可充电桩经营者,其法律和决策依据是什么?
7.请求向申请人公开。请求向申请人公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金信路充电桩施工和经营的立项及批准实施的依据及文件,及充电桩获取电力来源的途径。
8.请求向申请人公开贵委许可的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金信路充电桩施工和项目经营适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安全规范标准和环境保护规范,采取了什么措施保证施工和项目经营不扰民,不对金兰花园的居民的人身和财产造成安全隐患?
9.请求向申请人一次性公开与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金信路充电桩施工和项目经营相关联的一切政府文件以免申请人申请有遗漏,多次向贵委申请信息公开。
10.请求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公开上述信息。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均是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金信路金兰花园的业主和住户,在2018年7月7日发现有电力施工人员毁坏小区绿化,在该绿化区域内发掘电线坑道安装电线管道,该些施工人员同时在金信路与金园路交界的金信路开挖人行道、在金园路开挖绿化花基(金信路和金园路的开挖位置下面均埋藏有广州燃气公司安装的中压燃气管道)。居民经向金兰花园管理处了解,管理处说是南方电网的广州供电局白云区分局施工。后再三追问才知道是搞充电桩建设,金兰花园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出示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公交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日(路边公交充电设施)的函》,文号为:“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信函(2018)917号”。该文的表第31和32项记载在金园路建设6个充电桩(720千瓦、工程投资额为210万元,工期为2018年5月30日至9月30日),在金信路建设18个充电桩(2160千瓦、工程投资额为630万元,工期为2018年5月30日至9月30日),该函件的发布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由于该文没有向与充电桩建设和经营有密切关联的金兰花园居民公开,导致小区里面的居民业主懵然不知,现在工程挖到自己楼下了才知道。申请人认为充电桩工程在小区里面挖电线坑、沿着金兰花园周边围墙建设,没有事先征询民意,施工没有悬挂施工许可证,从开始就没有公开,偷偷的施工,导致金兰花园的住户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申请人通过广州市政府和贵委的网站,在主动公开的文件中没有找到该文,故此提出以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依法予以公开本申请所要求的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此致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执笔:徐刚
申请人:余志潔</h3><h3> 唐少芬
张如玲
高焕元
蓝润金
陈永宗</h3><h3> 曾爱莲</h3><h3> 崔建明</h3><h3> 高丽娴</h3><h3> 黄卓华</h3><h3> 谭 工</h3><h3> 何小平</h3><h3>
2018年8月16日<br></h3> <h3>大家好,9月4日上午9.30分接到市工信委来电,他们收到了我们要求信息公开的信函,市工信委说他们非常认真召开多次会议,当初他也有来选点,也得到区府的同意,没想到现在我们有这么大的反应,也认为考虑欠妥,电力处说也很感谢我们用这种方式去沟通,他们也很重视己决定撤消此地,先口头回复我,我要求书面回复,因牵到所多部门所要晚一星期后寄我,</h3><h3> 余志洁<br></h3><h3> 2018年9月4日</h3> <h3>新的上诉材料已整理好,周六、日(25、26)晚上7:00在小区东门由义工业主值班负责签名工作,请业主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创建美好金兰花园。<br></h3> <h3>还有小义工</h3> <h3>带儿孙们的义工们。</h3> <h3>我们共同意愿都是:反对建充电桩在居民区。<br></h3> <h3>业主说:如果小区边都是充电桩,会有电线拉出来,阻碍行人走路,特别老人,孩子,婴儿车,下雨天会不会漏电,上次大暴雨就是充电桩漏电死人的,这些是防不胜防的,而过马路遵守交通规则是安全的,只要别爬隔离带。<br></h3> <h3>业主说:假如充电桩建成了才是防不胜防的生命危险⚡️⚡️⚡️<br></h3> <h3>业主纷纷签上自己的名字。</h3> <h3>
业主说:宁愿多走几步也不允许以总站的名义建充电桩<br></h3> <h3>业主说:还不是只有544和547这二条线充电,其它线路的公交车也可以来充电的,车上的风机如果一开电源就有噪音扰民,这才是最头疼的原因之一,所以绝对是不允许公交车在住宅区周边装充电桩充电。<br></h3> <h3>义工们带着儿孙纷纷投入这项工作中来。</h3> <h3>业主的积极参于,两个晚上都是11点收工,义工和孩子们回家。</h3> <h3>白云区工业发展科</h3> <h3>广州市人民来访接待厅</h3> <h3>广州市人民来访接待厅</h3> <h3>金兰花园的义工们肩负着二百多名业主的重托,带着《坚决抵制违规在居民小区及进出小区居民的主要通道建设充电桩》的信函,跑了大半个广州城区多次往返,先后到了多个相关的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咨询法规,反映金兰花园业主的诉求。
①白云区建设局
②白云区交通局
③广州市市民来访中心
④广州市政务中心
⑤白云区信访中心
经过多次的奔走,终于把金兰花园业主抵制充电桩工程的信函和业主的签名上交给政府部门,由政府部门再转介到相关单位,并作进一步跟进。<br></h3> <h3>从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9月4日,历时二个月,我们过了一个不一样的暑假。</h3> <h3>有义工在有全小区业主通力合作,相信金兰明天会更好!<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