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泉小学2018年招生简章

小村

<h3> 澧泉小学2018年一年级 招生简章 根据教体局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一年级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计划招生200名(四个班)满6周岁(2012年8月31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区域: 国税局至仰韶大街一线以西(不含孟岭村民),仰韶大街以北,会盟路以南,小寨沟以东,(含仰韶酒厂家属区和电厂家属区)。 三、招生工作时间: 8月21日-8月24日:</h3><h3>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四、招生对象、时间及要求 (一)第一批次 1、招生时间 (1)8月21日,报名审验。 (2)8月22日下午5:00公示第一批录取结果。 2、招生对象 (1)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居住。 (2)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学校区域内直系祖辈房产,且与适龄儿童少年同户籍同居住。 (3)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华侨子女、台籍子女;结合《渑池县招商引资优惠奖励办法》,符合条件的招商企业和引进人才子女。 3、提供证件原件: (1)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祖辈房产证及父母的无房证明。 (2)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3)学前教育证。 (4)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第二批次 1、招生时间 (1)8月23日,报名审验。 (2)8月24日下午5:00公示第二批录取结果。 2、招生对象: (1)有城关镇户口,儿童少年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监护人无城区产权房、无政府保障廉租房,在户口所在学校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房。 (2)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的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三代同户籍(非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唯一居住地,儿童少年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3)无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居住。 3、提供证件原件: (1)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祖辈房产证及父母的无房证明。 (2)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3)学前教育证。 (4)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第三批次 1、招生时间 (1)8月24日,报名审验。 (2)8月25日下午5:00公示第三批录取结果。 2、招生对象 (1)在城区长期租房居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 (2)无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稳定居所,并长期居住,有相应正规佐证材料(如:水、电缴费条、购房收据、购房合同)。学生入学需求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未能入学的学生需调配至盟校就读。 3、提供证件原件: (1)实际居住证明:租房合同 (2)本地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3)学前教育证。 (4)儿童预防接种证。 (5)进城务工证明:父母一方的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 (6)外出借读证明:户口所在县教育部门出具 (7)暂住证:公安部门提供 五、招生流程 实行“现场分批初认资格、审验证件确认资格、公开录取结果”的招生办法。 说明: 1、8月26日上午9:00,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2、第一批次招生中,符合条件的,审核后录取,本批次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不再招收下一批次,若有空余学位,录第二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第二批次招生中,符合条件的,审核后录取,本批次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不再招收下一批次,若有空余学位,录第三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满为止。 3、招生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招生时间,所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自己承担。 4、招生期间,如发现家长提供假证件,一经发现,取消已有学位。 澧泉小学 2018年8月15日<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