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br /></h3><h3><br /></h3><h3>友情提示</h3><h3> 微信功能实用,操作简单,信息资源共享便捷,已成为信息化社会中处理公务的重要渠道和平台。相应地,一旦发生泄密案件,信息往往呈几何数级扩散,后果往往难以把控。因此,从相关案例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遏制泄密事件的高发、频发态势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亟需引起全省农商银行的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防范,确保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br /></h3><h3><br /></h3><h3>1.几起案例</h3><h3> 案例一: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肖某,为向在外检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找到保密员赵某查阅文件,擅自用手机对1份机密级文件部门内容进行拍照,应用微信方式发送给在外检查工作的领导。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撤销肖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调离办公室岗位;给予负责管理涉密文件的赵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的李某、秦某和邵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br /></h3><h3><br /></h3><h3> 案例二:某市为部署相关敏感工作,下发了涉密文件,并通知相关单位派人签字领取文件。某单位干部洪某领取文件后,认为事件紧急,于当日将该件拍照发送到工作群,群成员杨某看到后,立即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之后,该件被数次转发到多个微信群和微博,造成泄密。</h3><h3><br /></h3><h3> 案例三:某单位微信公众号向订阅用户推送了一篇报道,内容涉及一些敏感信息,该信息后来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经查,微信公众号的主管部门未按程序对该稿件进行保密审查,过于自信的认为可以公开。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的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h3><h3><br /></h3><h3>2.原因分析</h3><h3> 保密意识淡泊。从发生的案例来看,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人员缺乏保密意识,缺乏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敏锐性。有的人认为自己每天经手的工作通过微信渠道都可以说、可以看、可以上网,谈不上秘密,须知,秘密除了国家秘密还有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秘密。制度执行不力。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为了追求时效、追求曝光度,不经审查随意发布信息,应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制度约束之下共享信息。保密知识匮乏。很多人认为只要不群发,采取点对点方式发送信息基本是安全的,或者认为发送后对方看完适时"消息撤回",不会造成泄密。</h3><h3><br /></h3><h3>3.防范对策</h3><h3> 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传媒,结合有关泄密窃密案件,强化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警惕性。<br /></h3><h3>制度落实到位。机关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切实加大保密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力度。</h3><h3>强化技能学习。不断学习保密规章制度及各项保密常识,熟悉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公开发布、手机使用、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保密规定,避免因无知造成泄密事件。</h3><h3><br /></h3><h3> 摘自(山东农信省联社办公室 逢丽丽)</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