湫坡头镇中心小学2018年暑假安全教育再告家长书

苟鹏飞

<h3> 各位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br> 2018年暑假生活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感谢大家对孩子们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而有意义的暑假。 近期,正值盛暑三伏天,天气炎热,酷暑难耐,全省中小学生溺水事件连续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明显增加。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各位家长要进一步加强孩子的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告诫孩子们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远离河道、湖泊、池塘等危险水域,勿因疏忽麻痹大意一失足成千古恨,追悔莫及。 <br> <br> <br> 旬邑县湫坡头镇中心小学 <br> 2018年8月9日 <br></h3> <h3><br> 小学生预防溺水童谣 <br>游泳戏水夏日到, 偷偷下水不得了。<br> 擅自结伴不能保, 大人陪护不能少。 <br>没有救援不要去, 陌生水域不可靠。 <br>水性差的不救人, 安全六不别忘掉。<br><br>  </h3> <h3> 为了有效预防溺水事故,保障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及时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行为,并严格做到: 一、家长要时刻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其自身防护意识。 二、教育学生不得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河、塘、池、沼、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得到河道、池塘边钓鱼、捉鱼等。 三、孩子外出或旅游应由家长陪伴,以免发生意外。孩子走亲访友或者短时间外出,作为家长应周知其去向,告诫其回归时间并注意路途安全。 四、教育学生做到“六不游泳”。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各位家长,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山。请切实承担起对子女的监护责任,特别是假期,严格看管孩子,勿让悲剧发生,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筑起一道安全防线。切实为他们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暑假生活营造一个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