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压实矿山企业治理主体责任,督促采矿权人边生产边治理,增强采矿权人生态保护意识,2018年8月7日上午,西乌旗国土资源局对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矿山企业西乌旗银漫矿业进行了警示约谈。<br></h3> <h3> 此次约谈,主要对西乌旗银漫矿业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锡银锌矿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和建议,督促采矿权人要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并要求采矿权人要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恢复治理工作。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要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加快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并于9月10日前完成本治理周期内的全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br></h3> <h3>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保障矿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绿色生态发展的重要基础。今后,对拒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矿山企业,西乌旗国土资源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将其违法违规信息建立信用记录,列入矿业权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