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区网格办和福民派出所重点整治处罚未自主申报信息(房东业主)

龙华分局治安大队

<h3>  7月25日根据亦军局长志光政委李勇第一副局长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治安大队民警对福民派出所辖区的出租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自主申报工作进行围楼式清查核实比对。</h3> <h3>  当日治安大队区网格办联合福民派出所辖区民警,派出所冲锋队,民警网格员一共60人到福民派出所章阁警区,章阁网格站,惠鸿翔公寓(即志扬路26号)围楼对自主申报工作情况进行地毯式清查。</h3> <h3>  行动前基础民警艾克和福民派出所值班所领导罗志鹏,警长刘积章进行现场分工分组,明确任务。并对行动提出纪律要求,文明执法。</h3><div> 此次行动分成3组,每组人员由民警,辅警,区办督察队员,派出所冲锋队及网格员组成。</div> <h3>    治安大队民警艾克和警长刘积章将从楼上对未申报居住信息人员统一带到指定位置的人员进行二次核实。</h3> <h3>治安大队民警艾克警长刘积章对自主申报工作落实不实的二手房东现场进行了训诫和批评教育。</h3> <h3>  此次进行中共核实出未自主申报居住人员55人。、</h3> <h3>  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对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的违法行为处每人人民币500元罚款。共有55人未申报共计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27500元整)并责令整改。</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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