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一、机务汛期行车安全总体要求“主动降速、果断停车”,“宁可错停、绝不盲行”
</h3><h3><br></h3> <h3>二、机务汛期行车安全卡控措施:
1、严把出勤质量关,做到“五个必清”: 运用干部、机车乘务员对天气不良调度命令必清、安全预警内容必清、限速地点必清、重点防洪地段必清、汛期安全措施必清。
2、严把运行瞭望关,做到“六个必须”:必须盯住临时限速命令、必须盯住线路及周边状况、必须盯住临时停车信号、必须盯住列车速度控制(严守《操规》第21条各项限速规定;恶劣天气主动降速,具体规定见附件)。遇暴雨、冰雹、雷电等恶劣天气时,双班单司机必须双人值乘,标准班副司机必须立岗瞭望。
3、严把停车避险关,做到“六个必停”、 “两个严禁”:问不清必停、听不清必停、看不清必停、遇险情(山体滑坡、水漫钢轨、线路晃车等危及行车安全的异常情况及工务等人员显示拦停列车信号)必停、接停车通知必停、接本线本区间列车防护报警装置报警信息必停。将“瞭望”和“制动距离”作为机车乘务员操纵的重要考核依据,严禁撞压坍体后才实施紧急制动;严禁接停车通知的列车停车后未经准许擅自开车。
4、严把信息畅通关,做到“两个必报”:异常情况停车后、发现险情时,必须向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汇报(遇线路塌方、道床冲空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水害时应立即通知追踪列车、邻线列车,旅客列车还应通知车辆乘务员、动车组列车通知随车机械师;区间停车后需要防护时,按规定设置防护,配备列车防护报警装置的列车应首先使用列车防护报警装置进行防护)。
5、严把值班添乘关,做到“两个落实”:防洪办发布《暴雨预警通知》、《重要天气提示》及上级关于防洪通知时,处、段、车间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值守,以雨为令,落实干部双岗值班,保证24小时有一人盯在机车调度室(派班室)、应急值守台、域外作业点等关键处所,救援列车、热备内燃机车、汽车处于随时出动状态。突出高铁、客车安全,落实防洪关键区段指导司机及以上运用干部重点添乘(降雨范围区段上、下行各2趟以上,覆盖担当乘务区段;封闭开通首趟双人值乘,有条件时就近干部赶赴添乘)。<br></h3> <h3>三、恶劣天气主动降速有关规定
列车运行中,机车乘务员要加强瞭望,认真执行车机、守机联控制度,严把“列车运行关”,遇阵性暴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而又没有接到列车调度员限速命令时,机车乘务员要采取主动降速运行、停车避险等安全措施,不得盲目臆测行车,并向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汇报。当区间雨量减少、天气转好时,及时恢复正常速度,也应立即向前方车站(列车调度员)报告,
1. 恶劣天气瞭望距离不足限速参考值(见下表):瞭望距离不足(米)
瞭望距离不足
100米
200米
300米
500米
客车
45 km/h
60 km/h
80 km/h
100 km/h
货车
25km/h
45 km/h
60 km/h
70 km/h
2.汛期行车Ⅰ级防洪地段遇大雨及以上不良天气时,客、货列车按不大于45km/h限速运行。
3.发现列车剧烈晃动、走行部及车顶异音,必须立即停车,其它晃车情况立即降速:动车组低于120km/h,客、货列车低于45km/h。
4.单机、货车兼做巡查车时,以在瞭望距离内遇到阻碍能随时停车的速度运行,最高不超过20km/h(遇分相地段、操纵困难地段适当提高,但不超过45Km/h)。
5.当洪水已漫到路肩时,列车应以在瞭望距离内遇到阻碍能随时停车的速度运行,最高不超过20km/h,并报告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