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合肥市某交警支队在日常执勤中,对一辆行驶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就在该车驾驶员张某将车辆停靠路边时,不慎被其他两车辆追尾,造成驾驶员张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h3><h3> 事故发生后,交警支队积极牵头带领肇事司机及受害方一起于7月12日共同向长丰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通过了解张某长期居住在江苏省,并且上有一位残疾父亲,下有几岁的女儿,张某的突然去世让这个家庭顿时陷入悲痛与愤怒交加的氛围中。“快速了结”或许是这个家庭走出悲痛的一个办法。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调解员即刻组织肇事方,肇事车辆投保公司,张某亲属,交警队组成3+x的调解模式进行调解,争取一次性解决问题。</h3><h3> </h3> <h3> 经过核算张某亲属应得各项赔偿合计为:170万元。在巨额赔偿款面前,张某的父母与张某妻儿对赔偿款的分割产生了分歧。对于这种情况发生,调解员感到仅仅单纯把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结束,或许是这个家庭亲人之间互相伤害的开始。因此调解员果断搁置交通事故的调解,采用程序倒置,先调解张某父母与妻儿之间的关于对赔偿款的分割问题,再双方协商一致后并签订协议后,再启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并就调解结果即刻制定调解协议防止事情出现反复。事后张某的父亲告诉调解员:“这事要不是你们处理的快,我都准备豁出老命让肇事者一命抵一命,我一大把年纪儿子都没有了,我的希望没有了,我还有什么不能做的。”</h3><h3><br></h3> <h3> 7月26 日对于最后一笔赔偿款支付问题,双方再一次来调委会申请调解,而张某的父亲与张某妻子再次为最后一笔34 万元的赔偿款打入谁的账户发生分歧出现僵持局面。调解员耐心了解情况后为张某亲人捋顺情况找到矛盾焦点,就双方担心的问题逐一从法律角度给予解答,为打消双方的顾虑,再一次就双方争议的焦点就达成的共识制作调解协议。然后再对最后一笔赔偿款的支付方式进行调解并制定调解协议,为了使这件纠纷能够彻底化解不出现反弹,中心领导指派工作人员协助当事人整理材料,并引领当事人到法院通过“诉调对接”开设的绿色通道,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就在法院立案二个小时后,拿到裁定书的当事人给调解员打来了感谢的电话。让调解员倍感欣慰的是,电话那头当事人感谢的话语里透露的不止是对调解员细致入微工作的满意,同时夹杂着的笑声里还包含着这个不幸家庭对以后生活燃起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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