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徐志摩两段婚姻,一段恋情都是青史留名,女性都是大家闺秀,姿色出众、气质高雅,有的能诗善文。
由此可以得出简单的结论,徐志摩追求的女性并非只看外表,以貌取人,碧水蓝天的林徽因能终生爱恋他,相信徐志摩不是绣花枕头式的花花公子。
一九一五年徐志摩与张幼仪结婚,一九二二年在德国离婚,回国后正式登报声明。这次离婚,被认为是中国第一起新式离婚案。
徐志摩与中国著名的才女林徽因有恋情,未能结婚,林对徐一直怀着深情。
一九二三年徐志摩与当时北京的名媛陆小曼相恋,一九二六年,陆与前夫离婚后,和徐结婚。
这三个女人,都是出身名门。
张家是中医世家,为了给女儿办嫁妆,派专人去欧洲采购,同时派张幼仪六哥监督。
张幼仪出嫁时,嫁妆多到一节火车都无法运过去,只好雇驳船从海上运到徐家(浙江海宁峡石镇)。她有好几个哥哥,二哥张君劢是中国著名的法学家,《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也是政治家,曾任民社党主席。四哥张公权,当过国民政府中央银行的总裁、铁道部部长,徐志摩这个妹夫,就是他为妹妹选中的。
林家也是名门。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民国初年曾任司法总长。她出身名门,嫁的也是名门。林的公公梁启超,戊戌变法时与康有为齐名,民国初年曾任财政总长,著名学者、社会活动家。林的丈夫梁思成,是有国际影响的建筑学家。
陆家也是名门。陆小曼的父亲陆定,是前清的举人,留学日本,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民国初年曾任财政部赋税司长多年。
顺便说一下,陆小曼的前夫王赓,也不是等闲之辈。他清华毕业后,留学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毕业(文学学士学位),有感于国内连年内战,缺乏新式军事人才,又考入美国西点军校攻读,以第十名的成绩毕业,与二战时的联军统帅艾森豪威尔是同学。
一九二三年王赓二十八岁,已是少将军衔。陆小曼和徐志摩的恋情闹得满城风雨,不得不离婚时,王赓对徐志摩说:“我们大家都是知识分子,我纵和小曼离了婚,内心并没有什么成见;可是你此后对她务必始终如一,如果你三心二意,给我知道,我定以激烈手段相对的。”
这也可以看出那一代知识分子的胸怀。也可以说,是受过欧美教育的知识分子的胸怀。一九四二年抗战中,王赓随军事代表团赴美考察,途经开罗旧病复发去世,北非盟军以军礼丧把他安葬在开罗市郊的英国公墓。
按我们现在人的理解,徐志摩跟张幼仪离了婚,张幼仪本人定对徐志摩恨得要死了。其实不然
张幼仪与徐志摩离婚后,很长时间一直未嫁人。因为哥哥的关系她当过中国女子银行的副总经理。徐志摩死后,她为公公送终,为徐志摩竖起墓碑,先前徐志摩只有墓没有碑。她培养儿子上了哥伦比亚大学,徐志摩就是这个学校毕业的,也算是承续父志吧。
最有意思的是,儿子要结婚了,她问儿子想个什么样的媳妇,没想到儿子的回答跟他老子一样,说要娶个漂亮的。她听了心里不知多么难受,但她还是张罗着给儿子要了个漂亮的媳妇。她的儿子现在还活着,快九十岁了,在美国,叫徐积。他的夫人确实可说是天香国色。
直到儿子成家立业,张幼仪也五十多岁了,在香港跟一个医生结了婚,没几年,丈夫去世,她到美国与儿子一家团聚。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时候,她又跟徐志摩的朋友梁实秋等人联系,在台湾出版了《徐志摩全集》,这是徐志摩去世三十多年后,出版的第一套全集。
晚年由她口授,她的侄孙女执笔,完成了一部口述自传。在这部自传里她说了许多他们夫妻之间的秘事。也说了她对林徽因等人的看法。她原谅了她的丈夫,但对林不原谅,理由竟是林引诱徐志摩跟她离了婚却没有嫁给徐志摩,让她的丈夫受了那么多的苦。
林徽因没嫁给徐志摩,当然是有原因的,以身世而论,林家是名门,徐家不过是当地有钱的商人,再就是,毕竟两人相差八岁(公历是七岁),以一九二二年徐志摩回国时的年龄而论,徐已二十六岁林才十八岁。徐结过婚,且有一子,林还是个姑娘。但是,林一生都怀念她与徐志摩的感情。徐死后,林曾写文章写诗纪念,一点都不回避与徐的感情。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十九日,林陪丈夫去南方考察,返回上海时路过海宁峡石,就是徐志摩的老家,火车停了,她特意下来凭吊,这天正是三年前徐志摩死去的日子。过了一年,她在写的一篇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的文章中说:“如果那时候我的眼泪曾不自主的溢出睫外我知道你定会原谅我的。”
最让人感动的是,徐志摩在济南遇难后,她的丈夫梁思成立即赶去处理后事,知道妻子与徐志摩感情甚深,特意带回一块飞机上的烧焦了的木片,林将这块木片挂在卧室床头的墙上,直到一九五五年林去世后梁思成才取下来。
陆小曼又怎样呢?看过电视连续剧《人间四月天》的人,印象中陆小曼是个交际花,是她爱交际又挥霍无度,生生地把徐志摩害死了。尤其是知道徐志摩死后,她跟一个叫翁瑞午的男人同居,更是鄙薄,认为这是个没有廉耻的女人。</h3><h3><br></h3><h3><br></h3><h3>上图为徐志摩
<br></h3> <h3> 事实并不是这么回事。陆小曼可以说是个近乎圣女的女人。不光姿容妙曼,而且品德极为高尚。
徐志摩去世的这一年,陆小曼只有二十八岁,可以说还是个少妇,打她主意的达官贵人,不知有多少,连国民党行政院长孙科都请她吃饭。但她不为所动,立誓不再谈婚嫁二字。长年素服,不施粉黛,也绝不出入娱乐场所。家中供着徐志摩的遗像,桌上鲜花常年不败。
有人说还不是因为陆小曼挥霍无度,弄得徐志摩经济拮据,才去北平教书,两地奔波,以致坐飞机失事遇难。这话没有道理。坐飞机失事去世,跟夫妻不和、跟经济拮据没有必然联系。
陆小曼挥霍无度是真的,不会过日子也是真的。但你要想到,这样的一代名姝,就是要人养的,只能说你徐志摩后来养不起了,或者说勉强养得起,不能说陆小曼这样的女人不值得你养。
这样的女人,你不能要求她又温柔又娴雅,还能里冲外打,没事的时候轻歌曼舞,家里穷了又能像《红灯记》里的李铁梅那样提篮小卖拾煤渣,担水劈柴全靠她。
再说徐志摩死后,陆小曼跟翁瑞午同居的事。我的看法是,这不能叫同居。同居是一种婚姻关系,陆小曼和翁瑞午在一起,只能说是翁瑞午仰慕陆小曼,甘心照料陆小曼的起居。翁是有家室的人,就在上海,这边住住,那边住住。就说是同居吧,也不是徐一死他们就同居了。徐志摩死后,经胡适说合,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答应每月给陆小曼三百大洋的生活费,条件是陆小曼嫁后即停止。
到了一九三八年,徐志摩去世已经七年了,有天晚上翁瑞午和朋友在陆家聊天,夜深了,汽车有点毛病,回不去了,就在二楼烟榻上睡了一晚,小曼住三楼卧室。后来还有过几次。到了这个月的月底,徐申如派人送钱并附一条:知翁君已与你同居,下月停止。
这样一气之下,陆小曼干脆就与翁瑞午同居了,想在就在,想走就走,不管别人说什么。
接下来就是,为什么要与翁这样,而不正大光明地嫁给翁呢?在当年,这样的婚姻关系是允许的。这就要说到陆小曼的心志了。嫁了人,她的身份就变了,就不是徐志摩夫人了,而与翁同居,翁是能理解她的家里照样供奉着徐的遗像,一年四季仍可鲜花祭奠,她还是徐志摩的夫人。她不怕别人说闲话,要的就是这个心愿。那么能不能不同居呢?
不行,陆小曼是个非官非商,无任何经济来源,不在一起生活,谁来养活?再说翁瑞午,也不是等闲之辈。他的父亲是前清的举人,当过知府,又善医道,家中积蓄甚丰。翁自己也精于医术,二十几岁就自备汽车,是沪上著名的票友,工青衣。陆小曼的戏艺,就是跟他学的。小曼当时还抽鸦片,费用甚大。没钱了,翁就拿出家里的字画卖掉,供小曼享用。
有人曾说过,“做徐志摩易,做翁瑞午难。”套用这句话,也可以说,做林徽因易,做陆小曼难。年轻时亲亲热热地相恋谁都能做到,一方去世后守节守志几十年,又难以为世人——当世的人和后世的人理解,这才是最难的。所以说,陆小曼是个近乎圣女样的女人
对徐志摩这样优秀人物的评价,不能只听男人的,要多听听女人的。男人评价时,心里先存了“这小子艳福不浅”、“好事怎么全让他占了”的卑污心态,根本就不可能公正。
女人的评价往往最真实、最全面。徐志摩遇难之后,几位太太聚在凌叔华家里,张奚若夫人流着泪说:“我们这群人里怎么能少了他呢!”陶孟和的夫人沈性仁悲伤地说:“这都是造化的安排。</h3><h3><br></h3><h3><br></h3><h3>上图为陆小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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