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食盐公卖店",相信我们很多朋友听起来都会觉得很陌生。其实,它就是历史上所说的"食盐官卖店",也被称之为"官盐店"。笔者研究发现,每当社会出现动荡,往往就是食盐官卖店出现之时。这是因为诸如战乱等原因所引发的社会动荡,则会导致食盐生产、运输、供应等正常流程全被打乱,这就直接影响到执政当局的财政税收,和社会、人心的稳定。所以,食盐官卖店从某种程度见证和纪录了社会的兴衰。史料记载,抗战时期地处盐都自贡的川康盐务管理局,为了开展食盐专卖业务,曾规定在各集散地点设置食盐公卖店,由当地正当商人申请当地政府批准,然后持具批准文件报由盐专卖机关即各地盐局的分支局核准发给食盐公卖店牌照和购盐折,凭以向自贡东西两场或销地分支局购盐,再进行平价供应老百姓。那么,当时的食盐公卖店是怎么一种情况呢。</h3><h3><br /></h3><h3>中国银行副收条:</h3> <h3> 食盐公卖店的历史背景</h3><h3><br /></h3><h3> 1937年抗战爆发,中国战时的盐务政策则调整为"以民食国税为重心",因之食盐销售制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其突出特点就在于国民政府实行统制销售。具体到食盐销商这一层面,就是加强管理,实行限价销售,并区分不同地区,制定详细的规定章程,严厉取缔抬价,以重战区民食。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对食盐销售方面的统治,主要表现在"配销、盐店、盐价"三个方面。其中,我们仅从"配销"环节的相关管理规定,就足可窥见当时政府对食盐管控之严格。</h3><h3> 抗战时期因海盐产区大半沦陷,食盐供应成为国民政府十分迫切的问题,尤其是那些不产盐或少产盐省区盐源紧缺,盐价随之增涨,一些不法商民囤积居奇,民食勘犹。对此,国民政府特拟定了管理销盐各项规章,规定各地配额,严密管制配销,并在盐源特别困难的地区实行计口授盐,办理官销,以便供应无缺,平价疏销。一是管制配销。包括规定配额即根据当地过去销盐情况,确定每人每月食盐数量,到时去指定配领地点购买。二是推行购销即监销制度。当时为严密管制配销,杜绝食盐买卖中的弊端,各县政府专门组设了"战时食盐购销处",负责办理食盐统购统销事宜。同时还由各县党政机关及地方公证人士组织战时食盐监销机构,负责监察销盐及管理商贩。比如,当时在自流井的川康盐务管理局,曾于1940年6月间拟定了《川康区各县战时食盐监销委员会暂行规程》及《川康区各县食盐购销处暂行办法大纲》,同时公布施行,并分别组设了各县食盐购销处及食盐监销委员会。三是颁布取缔法规。因为战时盐源紧张,为获暴利,一些商人囤积纵抬价居奇,影响食销。为了平衡供销,稳定价格,各地区相继立法取缔、禁止囤积居奇行为。1938年陕西区制定了《非常时期陕西商民囤积官盐及垄断渔利处罚办法》,赣区于1939年9月颁布了《西岸取缔盐商抬价及法外弋利处罚办法》,川康盐务管理局于1940年10月颁布了《川康区取缔非营业商民大量运囤食盐暂行办法》,川东区也于同年公布《取缔囤积居奇及法外弋利处罚办法》等。就是在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一个一头连接政府惠民的盐务政策,一头直接连接千家万户老百姓的食盐公卖店,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国民政府统治区发展开来了。 </h3><h3><br /></h3><h3> 战时的食盐公卖店</h3><h3><br /></h3><h3> 为了从根本上落实国民政府战时"食盐统制销售"政策,除了以上一系列对食盐销售的管控措施外,要保证老百姓能够买到平价食盐,最为有效的办法就是创办食盐公卖店。当时的食盐公卖店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盐源稍丰地方的食盐公卖店,对老百姓供应由政府提供的平价盐;另一种是在盐源稍紧的地方的食盐公卖店,就是凭政府核发的"购盐证"按计划售盐给老百姓。由此达到"普足民食,平衡供应"的目的。 </h3><h3> 因为食盐公卖店是直接售盐与广大群众,为避免销盐商贩囤积居奇以保证人民食需,所以政府对食盐公卖店的管理亦相当严格:一是凡需开设盐店,均应向盐务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待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始得开业。若要停业,也必须经过申请核准。二是对食盐公卖店实行"配购盐额"制,即盐店的售盐额,全由盐务管理机关核定,并凭盐务管理机关所发给的购盐折,向指定地点分批购运供销。三是对盐店进出食盐数量及其价款必须使用专门的帐册进行登记,并随时接受盐务管理机关派员的专项检查。</h3><h3> 食盐公卖店的"上线"是政府的食盐配销据点。因而,食盐配销据点选择也事关食盐专销政策的落实。抗战时期,政府食盐配销据点的选择,一般是"以盐源易于集散,公家便于控制"为原则。那时,凡是用于食盐公卖店的盐斤,一旦被运达就近的配销据点,除少数地方外,均规公家管制,一律入仓由盐专卖机关统筹配销,就仓发售,复以每一配销据点为中心,划定配销区包括若干县市,每一配销县市又按照人口及其近年实销盐数,酌定每月应配盐额,各县乡镇承销食盐公卖店,各向其所属的配销据点盐仓,照顾配购,运回供销。资料显示,抗战时期,自实行盐专卖后,全国共有政府核定的食盐配销据点330余处,其中,川康盐务管理局所管下的川康地区就有28处。直到1944年1月10号,国民政府正式公布《凭证计口授盐办法》,"全国各区的食盐公卖店于1944年底共计有4.3万余家,基本形成了一个遍及全国的(食盐)公卖网"。 </h3><h3> 食盐公卖店的盐斤销售,是以平价直接售给食户为原则,是国民政府推进"盐专卖"盐务政策的有效措施。然而,由于一些政府官员利欲熏心,贪受贿赂,不惜牺牲民众利益,"为商人囤积食盐、操作盐市大开方便之门,对商人哄抬盐价听之任之,不仅盐专卖制度被肆意破坏,即国民政府声望也深蒙损伤,给抗战带来了负面影响"。1944年1月,曾任自贡市市长的曹任远等在四川省临时参议会二届二次会议上指出,川康区(食盐)包商"常与地方公务人员互相勾结,公务人员利用行政权暗中掩护,于是垄断市场,明分利益,增加人民负担"。 由此可见,尽管国民政府对食盐公卖店等有着一系列严格的管理要求和制度约束,但是,在食盐销售上仍然给一些不法公务人员有了可乘之机。这也说明,此时国民政府的有关盐务政策还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难怪,也就是在这次四川省临时参议会二届二次会议上,曹任远等提案,请求省政府会同川康盐务管理局,取缔包销商,抑制非法提高盐价,并说到"查川康盐务管理局32年(1943年)7月核定富荣盐场盐价:火花盐,每担318.29元;炭花盐,每担381元;炭巴盐,每担505.9元;专卖利益,每担100元。合计以上自盐管局售与销售商之盐价,甚至高者每斤不过6.05元。今再加上运输费及零销店合法手续费,虽运输有远近不等,然姑举成都为例,自五通桥运省,一水之便,每斤加上3元即有余裕,何至售价花盐每斤25元,巴盐每斤35元,此中 藏有极大弊端,事甚明显。查盐管局虽照官价售与销商,并规定零售办法,而此类承销商,大体皆是地方有力分子,私人组成公司,统向盐管局领购,在名义上负有"计口售盐"之美名,在实际上则假统制名义垄断一定区域以内市场,即不依照合理价格售与人民,竟自擅假运输与利润为词,概以高价转售于零销商店,于中窃取不法利益"。</h3><h3> 由上可见,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施行"盐专卖"政策时,虽然在食盐供应方面很好的控制住了"食盐公卖店"的盐斤价格,但是,在"食盐公卖店"之前环节的的价格定制上,却是问题颇多。</h3><h3><br /></h3><h3>中国银行副收条局部:</h3> <h3> 食盐公卖店的历史遗存</h3><h3><br /></h3><h3> 随着抗战的全面胜利,中华民族的抗日战争已经成为历史。而战时的食盐公卖店亦同样成为了时代的记忆。笔者学习、研究盐文化有年,尤其对"川盐抗战"之历史情有独钟,加之又工作、生活在历史上的川康盐务管理局所在地自贡,因此一直注意收集抗战时期"食盐公卖店"实物史料。本想是近水楼台,但几年下来还是一无所获。难道当时的自贡地区根本就没有政府开设的食盐公卖店?</h3><h3> 我再一次细读《自贡市盐业志》等史书,还是没有看到有关自贡地区关于开设食盐公卖店的任何记述。或许就是一种可能:在抗战时期,盛产井盐的盐都自贡,根本不需要专门开设官办的食盐公卖店。因为,自贡地区售卖的井盐属当地生产,它远比运至其他任何地方的盐斤成本都低。 再结合史书上有关食盐公卖店设置的文字记载:"在盐源稍丰裕的地方开设食盐公卖店,平价供应","在盐源稍紧的地方开设食盐公卖店,计口授盐"。于此,似乎可以判定:在抗战时期,自贡地区没有,也无需有由官方开设的食盐公卖店。</h3><h3> 还是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多方努力,最近我终于觅得一枚民国时期"中国银行副收条"实物票据,在这枚票据上赫然钤有"开江县食盐公卖店联合办事处开邑盖印"红色戳记。</h3><h3> 该副收条(如图)为竖式印制,长20.3厘米,宽9.2厘米。是由万县汇款国币2万元至开县中国银行,收款人为开江县较场坝开江盐店的唐昌瑾。由于民国时期的银行、钱庄一般都沿用了清代银行、钱庄之传统做法,凡是收款人领取汇款,一般都要找保人(担保人),所以在这枚银行副收条上就留下了"保人徐来诚",以及"开江县食盐公卖店联合办事处开邑盖印"戳记。</h3><h3> 开江县地处四川省东部,大巴山南麓,位于渠江支流明月江的两大源头白岩河、新宁河流经之地。西接达川区,北依宣汉县,东、南与重庆市开州区、梁平区相连。开江县东西宽36.5千米,南北长51.5千米,全境幅员面积1032.55平方千米。正是银行副收条上之"开江县食盐公卖店联合办事处开邑盖印",充分表明了,在四川的开江县,不但于抗战时期有过"食盐公卖店",而且,在当地还有一个"食盐公卖店"的管理机构:开江县食盐公卖店联合办事处。</h3><h3> 食盐公卖店,是国民政府在抗战时期实施"盐专卖"政策的历史见证,而这枚钤有"开江县食盐公卖店联合办事处开邑盖印"的中国银行副收条,却是这段历史的难得载体。</h3><h3><br /></h3><h3>主要参考资料:</h3><h3>《重庆市志·盐业志》</h3><h3>《自贡市盐业志》</h3><h3>《抗战时期民国政府盐务政策研究》</h3><h3><br /></h3><h3> 2018年7月13日·重庆</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