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进一步压实露天煤矿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的原则,结合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十条”要求,西乌旗国土资源局成立露天煤矿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督促矿山企业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和落实治理措施。</h3> <h3> 7月9日至10日,西乌旗国土资源局专项检查组对宝日胡硕煤矿、金正煤矿、意隆煤业包尔胡舒高布煤矿、白音华四号露天煤矿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h3> <h3> 检查组对上述四家露天煤矿历年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域进行实地检查,现场对露天煤矿排土场边坡治理、矿区环境、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完成。检查组督促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分期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宝日胡硕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严重滞后,对此检查组提出了责令停产整改要求,并严肃要求企业务必尽快开展灭火工程区域土地复垦工作,且及时申请验收。</h3> <h3> 最后,检查组对四家露天煤矿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缴费凭证、《综合治理方案》、《分期治理方案》、治理资金财务报表、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等内业档案进行了逐项检查。要求矿山企业尽快成立由企业高层领导任组长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安排专人专项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h3> <h3> 下一步,检查组将对超期未编制下一期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的宝日胡硕煤矿和意隆煤矿进行处罚,并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要求,将对四家露天煤矿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管。</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