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五七干校旧址—四合院

关满斗

<p class="ql-block">  柳河五七干校四合院位于黑龙江省〈庆安县〉柳河农场境内,距柳河五七干校历史博物馆南约50米处。地理坐标:东经127•48'17.8",北纬46•43'32.3",海拔217米。柳河农场东与丰收林场接壤,北与新胜乡为邻,南、西与伊春双丰林业局相接。</p><p class="ql-block">  四合院是柳河五七干校标志性建筑,2014年12月,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p><p class="ql-block">  四合院由原省委机关柳河农场于1964年建筑,占地面积14250平方米,由8栋砖瓦房围成长方形院落,东西比南北略长,东、南、北中部设院门3处 ,东为正门,距房两米有内环路,路两侧设排水沟。四合院融场部,学校,医院 ,宿舍,食堂,发电,农机修理,车库,锅炉房,马圈,铁匠炉,原粮库,粮米加工,成品库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院落。这种集生产、生活、办公为一体的多功能四合院在国内外实属罕见。1968年5月7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为纪念毛泽东五七指示发表两周年,创建柳河五七干校,五七干校成立后,四合院使用功能更替为办公,图书资料室,学员宿舍,又在院中靠西建一丁字房做办公室兼广播站,院中正对东门的校部办公室东侧位置,建有屏风背景为毛主席像的主席台,主席台两侧是宣传栏。1968年9月30日,毛泽东主席亲自对其作了批示,肯定了柳河五七干校的做法。1968年10月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以〈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为题作了报道,并发表了毛主席对柳河五七干校的批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 在全国兴起了办五七干校的热潮,1979年10月6日五七干校停办,柳河五七干校历时11年5个月的时间里,有近万名干部、千余名知青在这里劳动生活,学习培训。四合院移交农场后,产权转卖个人,近几年农场对四合院房屋逐渐置换回收,现还有11户产权归属个人,没有迁出。仍在使用的建筑有3户。</p><p class="ql-block"> 柳河五七干校四合院旧址属近代重要史迹地,其建筑本身并不具备重要价值,但见证了一段难以忘怀的历史,对于研究探索认识五七干校现象,面向新时代,仍然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将这一历史现象认定为中共党史中重大的事件之一。</p><p class="ql-block"> 柳河五七干校旧址是中国第一所五七干校所在地,因毛泽东主席亲自作了批示肯定及《人民日报》刊登推广文章而闻名,在全国引发了大办五七干校的热潮,属典型的文革时期遗址,在黑龙江乃至全国具有唯一性及原真性。五七干校由此也成为中国现代史上一个特定的历史名词,具有较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五七干校为下放干部和下乡知青留下一段极为复杂、刻骨铭心的经历和难以忘怀的记忆。以史为鉴,铭记教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开启未来,柳河五七干校旧址具有深远的社会现实教育意义。柳河五七干校四合院作为地标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已被黑龙江省确定为100个最值得去的地方。</p><p class="ql-block"> 省文化厅2015年9月5日召开柳河五七干校旧址维修设计调研座谈会。2016年由庆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经牡丹江市文物管理站实地考察调研,编制出"黑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柳河五七干校旧址抢救保护修缮工程 设计方案" ,2017年由哈尔滨文物保护资质公司实施 完成一期修缮工程。</p><p class="ql-block"> 今年是知青下乡50周年,也是柳河五七干校成立50周年,为让参观者更了解四合院及它的历史仅写此文。同时祝柳河知青下乡50周年活动圆满成功!</p> <h3>省文化厅2015年9月5日召开柳河五七干校旧址维修设计调研座谈会。</h3> <h3>省文化厅主管厅长马军主持会议,这是原柳河五七干校下放干部、知青参会人员合影。</h3> <h3>恢复前的四合院</h3> <h3>县文化局主管局长邓红岩和施工方经理孙洪伟到四合院进行施工前勘察</h3> <h3>施工中</h3> <h3>丁字房施工</h3> <h3>一期工程中的四合院</h3> <h3>一期工程(院落地面平整、恢复重建丁字房、落架修复食堂、院落三座大门)于2017年竣工,这是修复后的四合院。</h3> <h3>恢复后的干校四合院正门 东门</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