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6月21日,婺城区教育局组织召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婺城区教育局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及全区各中小学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学籍管理员、招生交叉审核人员参加此次会议。会议强调要规范有序开展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工作,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稳妥入学。</h3><h3> 会议就全面推行"阳光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加强学校间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等方面进行强调。会议指出,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制定招生工作细则,要做到招生政策、报名条件和学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办法、咨询投诉电话、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等的"六公示",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标准》严格控制班额,同年级学生人数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h3><h3>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婺城区教育局在会上与各学校签订阳光招生承诺书,还将继续采用全区所有学校开展交叉审核和对学校招生结果进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督。同时,会议强调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通过集团化办学发展中坚力量,建立起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共同体,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相对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辐射,提升教育资源、教师资源的利用率,不断提升相对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全面促进婺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h3> <h3> 会上,婺城区教育局局长李刚强调,各校要把公平公正放在第一位,落实好阳光招生、公平招生。同时,在招生季做好学校自身特色亮点的宣传工作,依托这个重要时间节点,让更多的家长、学生了解学校,全面提升学校的知名度、满意度。</h3>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以下内容很重要</b></h1><b><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b></h1></b> <h3><b> 一、时间安排</b></h3><h3> 7月2-3日: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内学生报名;</h3><h3> 7月5日: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接受有房无户(学区内有居住房产证,但户口未迁入房产所在地)务工人员子女报名;</h3><h3> 7月7日:接受无房无户(学区内无居住房产证,且户口未迁入学区所在地)务工人员子女报名;</h3><h3> 7月10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h3><h3> 7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h3><h3><b> 二、报名办法</b></h3><h3> ①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一致,并在5月31日前取得为准。</h3><h3> ②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到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h3><h3> ③符合条件的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持《金华市区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h3><h3> ④符合条件的无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持《金华市区无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h3><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