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大队联合区网格办和大浪派出所重点整治未自主申报人员

龙华分局治安大队

<h3>  6月4日根据亦军局长志光政委李勇第一副局长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治安大队民警对大浪派出所辖区的出租屋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自主申报工作进行围楼式清查核实比对。</h3> <h3>  当日治安大队区网格办联合大浪派出所辖区警长,派出所冲锋队,民警网格员一共30人到大浪派出所同胜警区,同胜网格站,玉田新村40栋围对自主申报工作情况进行地毯式清查。</h3> <h3>  行动前基础民警和同胜警长进行现场工分组,明确任务。</h3><h3> 此次行动分成3组,每组人员由民警,辅警,区办督察队员,派出所冲锋队及网格员组成。</h3> <h3>  治安大队民警艾克和警长王志祥将从楼上对未申报居住信息人员统一带到指定位置的人员进行二次核实。</h3> <h3><font color="#010101">王志祥警长对自主申报工作落实不实的二手房东现场进行了训诫和批评教育。</font></h3> <h3>  此次进行中共核实出未自主申报居住人员25人。</h3> <h3>  将二手房东和未自主申报人员带回派出所作一进处理。</h3><h3>   </h3> <h3>  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对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的违法行为处每人人民币500元罚款。共有25人未申报共计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2500元整)并责令整改。</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