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姬家杨官寨小学2018年新生招生公告

经开姬家雷家小学

<h3>高陵区姬家杨官寨小学2018年新生招生公告</h3> <h3>一、招生计划</h3><h3>我校2018年秋季计划招收新生共225人,计划开设5个班。</h3><h3><br></h3><h3><br></h3> <h3>二、学区(服务范围)</h3><h3>杨官寨村、水榭花都小区、水榭名都小区、水榭中央领地、泾渭苑小区、(户籍在本地且非长庆油田及其子公司职工子女) </h3><h3><br></h3> <h3>三、实施办法</h3><h3>1.本区户籍新生入学</h3><h3>(1)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学区对应小学登记入学。</h3><h3><br></h3> <h3>(2)符合拆迁政策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除持以上证明外,还需持“三证”(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拆迁证明)到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登记入学。</h3><h3>“三证”具体内容:</h3><h3>户籍证明:拆迁户父母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h3><h3>居住证明:租房户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于拆迁证明日期起在现居住地有效的租房合同;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h3><h3>拆迁证明: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h3><h3><br></h3> <h3>2.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h3><h3>符合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提供政策规定证明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本区新生入学所需材料。</h3><h3>(1)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附件4),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由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根据招生程序办理入学手续。</h3><h3><br></h3> <h3>(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h3><h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h3><h3>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高陵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h3><h3>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学区学校登记、审查后安排入学;若学位不足,直属小学和初中由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协调小组协调派位,其余各小学由所在中心校协调派位。</h3><h3>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h3><h3>3)“四证”具体内容。</h3><h3>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高陵区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h3><h3>①非我市户籍的务工人员需提供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h3><h3>②我市户籍(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有: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8年6月30日前签订的连续半年以上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h3><h3>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h3><h3>2018年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如果是2011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为了确保学籍的正常建立入库,请家长提供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凡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的一律退回原籍就学。</h3><h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h3><h3>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内容格式参照附件1)。</h3><h3>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h3><h3>以上材料如未特别注明,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h3><h3><br></h3> <h3>四、实施步骤</h3><h3>第一步:信息登记(6月11-15日)</h3><h3>依次对本区户籍(含新入籍)学区内适龄儿童、拆迁过渡村民子女、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审核和登记。(注:审核和登记时请携带疫苗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h3><h3><br></h3> <h3>第二步:新生录取(6月18-29日)</h3><h3>按照学区内行政村村民、社区居民等本区户籍子女入学;因拆迁临时居住在本学区内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学区内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顺序依次录取新生。</h3><h3>学位富余的学校,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如学位有限,随迁子女按照先市内后市外、先购房后租房的顺序接收,西安市以外的按照购房或居住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h3><h3><br></h3> <h3>第三步:公示结果(6月30日)</h3><h3>向社会公布新生录取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h3><h3><br></h3> <h3>第四步:学位认定(7月5日前)</h3><h3>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学校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h3><h3><br></h3> <h3>第五步:后续新生录取(7月1日-8月28日)</h3><h3>重点解决后续新入籍人员适龄子女、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h3><h3>7月1日-8月28日期间,凡区内新入籍人员适龄子女、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8月10日-28日内,统一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公室(教育科)审核、登记,由区教育局依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h3><h3><br></h3> <h3>五、其他情况</h3><h3>为保证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学上,学校在招生计划完成后,其余还未录取学生由协调小组相对就近统筹安排。</h3><h3><br></h3> <h3>六、招生入学工作日程</h3><h3>高陵区姬家杨官寨小学2018年义务教育学段入学工作日程</h3><h3>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人</h3><h3>6月11日-15日 审核资料并登记 学校招生办公室</h3><h3>6月18-29日 依顺序依次录取新生 学校招生办公室</h3><h3>6月30日 公布新生录取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校招生办公室</h3><h3>7月5日 持《入学通知书》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 学校招生办公室</h3><h3>7月1日-8月28日 后续新生审核资料并登记 学校招生办公室</h3><h3>8月30--31日 新生开学报到注册 学校招生办公室</h3><h3><br></h3> <h3>后附一</h3><h3>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模板) </h3><h3></h3><h3>西安市 教育局:</h3><h3>现有我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其父姓名 ,身份证号 ,现在西安市高陵区 单位工作,其母姓名 ,身份证号 ,现在西安高陵区 单位工作,均签有正规劳动合同(或已经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且在高陵区有稳定的居所(已经取得所购房屋产权证或签署了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目前该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已无监护条件。</h3><h3>特此证明</h3><h3></h3><h3>经办人: </h3><h3></h3><h3>联系电话: </h3><h3></h3><h3>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h3><h3> 年 月 日</h3><h3><br></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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