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font color="#010101"> 5月,依据国家退休政策,灵宝市物资总公司为5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岗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其中孟润霞同志工龄有严重偏差。 </font></h3> <h3> 总公司人事科工作人员积极、认真地为下岗职工办理相关手续。</h3> <h3><br></h3><h3> 在社保局审核办理手续时,发现孟润霞同志实际工龄与档案工龄不符。</h3> <h3> 迅速联系化轻联合办负责人,说明情况,联合办负责人表示"我们就是给职工办实事的,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再难我们也要办",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找档案、查资料</h3> <h3> 经过人事科工作人员反复督促当事人,历经两个多星期终于在本月停办前完成了工龄认定,在原有工龄基础上追加三年工龄,每月增加退休金200余元,看到这些我们悬着的心总算放下。</h3> <h3> 看她们拿到退休工资待遇审批表,一个个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祝福她们退休后生活更精彩!</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