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 传承弘扬迎检查————塔寺小学迎接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

竺凝儿

<h1>  四月繁花似锦,五月草木葱笼。菁菁校园,书香浓郁。5月24日上午,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组第五组一行四人在罗明刚主任的带领下到汝州市塔寺学校评估验收。汝州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晓梅、教研室主任郭遂斌、副主任淡丽丽、塔寺学校校长刘江涛、书记袁文层陪同检查。<br></h1><div><br></div> <h1>  评估组首先听取了学校关于创建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的工作汇报。</h1> <h1>  随后,评估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座谈调查、实地考察校园用语用字环境,查看各类宣传标牌、宣传展板,深入班级抽查教师、学生用语用字情况等形式,严格按照省级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细则和标准进行了全面评估。</h1> <h1>深入班级认真检查、聆听。</h1> <h1><font color="#ed2308">认真查阅档案</font></h1> <h1><font color="#010101">对教师进行座谈、答辩。</font></h1> <h1>对学生用语用字情况进行实地检查。</h1> <h1>  评估组专家充分肯定塔寺学校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专项工作,宣传到位,资料搜集体现过程性痕迹,开展的语言活动、节日主题、推普周等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化、充分凸显本校办学特色,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希望语言文字工作能渗透到学校的每一项工作,让语言文字工作在校园生活和家庭日常生活中遍地开花,真正成为校园语言和生活用语,从而进一步提升学校品质。</h1> <h1>  语言文字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凝聚民族精神的重要力量。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责无旁贷。<br>  通过此次评估验收,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不是一种荣誉称号,也不是一个终极目标,而是一种永恒的神圣的责任!我校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加强学习,总结经验,寻求新思路,联系家庭、社会形成合力,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完善和提升。我们将进一步坚定不移地继续贯彻中央制定的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地位,坚持汉字简化的方向,认真抓好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工作,为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br>  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与时俱进,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将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与深化素质教育、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进一步紧密结合,必将开创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璀璨的明天!</h1><div><br></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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