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现有土地制度30年不变的国策源何在这里成了摆设

流尘

<h3><br /></h3><h3> 改革开放以来,追求生产效率并赋予农户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一直是国家农地制度安排的基本思路,这集中表现为不断延长农户土地的承包期限。1984年,中央1号文件第一次规定的承包期限是15年;1993年,在第一轮承包期限临近时,中央又提出了30年不变的政策,随后,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政策写入了《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显然,为了保护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户对土地的长远投资,国家不仅希望家庭联产经营制度的稳定,而且也希望现有土地分配状况的基本稳定,这主要体现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的推广上。而在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严塘镇严塘村(改社区前)这项基本国策为何成了摆设?</h3><h3> 事情发生在严塘村21组村民何风华和何响英身上,争议的土地位于该村基本农田夜家丘,面积9分,1982年前属生产队所有,82年下放后由该组村民何风华的小叔(何光荣,未娶妻生子,早逝)承包,与争议方何响英根本不属于同一小组,1993年何风华小叔意外去世后,该争议土地由他家退出,1994年何风华长子何晋玉出生后,再次由何风华家承包,国家粮和农业税也由他们家一直缴纳到国家取消农业税为止,而原来堂堂正正,没有任何争议的土地承包又为何成了两家争执不断的焦点呢?以至于时至今日国家进行土地承包颁证,该户都无法正常颁证呢?</h3><h3> 2003年,何风华父亲何中心去世后,其妻子自主耕种至2005年,后因病无法再行耕种,为不浪费土地资源,借给附近居民何冬英耕种,何冬英又由于各种原因借给了争议另一方何响英的嫂子曾跃进耕种,该块土地的承包权也一直毫无争议。一直到2017年,国家对现有土地进行颁发管业证,这时问题来了,何响英一家以生了孙子为由,家里人口多少,土地多少,他们家承包的土地实在太少为由,向小组要土地进行承包,而据说当时21组空闲无人承包的土地有部分剩余,他却以太偏、荒废为由不愿意承包,(据说,在2006何响英以娶儿媳向当时的小组要耕地承包,小组将大队农科队扒泉塘的耕地交由他家承包,他家却以三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用于砌房),一定要向何风华家索要夜家丘耕地的承包权,并扬言这块田是他嫂子曾跃进的,是他嫂子开荒开出来的!(2006年在基本农田里还有荒开?)今年,何风华一家早已告知土地要收回自己耕种,合法合理耕种自己的土地却发现已被他人强行耕种,已到了自己耕种自己的土地都无法耕种的地步!</h3><h3> 据悉,为此,两家人已闹过多次纠纷,何响英的儿子更扬言要打何风华年迈70的母亲,何风华家的窗户玻璃更无故被人持铁锤全部打碎(已报案,公安鉴定结果),何响英的父亲更扬言要死在何风华家里,可事情怎么处理?何风华的母亲袁秋茹也多次去过严塘村村委会,严塘镇镇政府,新邵县县国土局,得到的都是是你的就是你的谁也抢不走的回复,可又有哪一个单位出面调解过?哪一个单位为我们的基本国策解析过?作为拥有独生子奖励的奖励物品又何在?</h3><h3> 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政策已经实施了这么多年,已经写入了《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试问何人敢去破坏,敢去改变?而作为基层领导的当家人,党员,难道连这点基本的国策常识都没有?一不组织调解,也不组织协商,那么基层组织的存在又有何意义?难道就是任由国家政策遭人践踏?为一项基本国策成为摆设而保驾护航?不要让基本国策成为摆设,也不要让扭曲事实的恶人得逞!</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