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赞成把“惩罚”当成教育的主要手段

A练

<h3> 作者:练至高</h3><h3>龙岩学院教育科学院 龙岩学院附属中学</h3> <h3>  上学期给初三学生代课,我找一位没有完成作业的女生了解情况,这位女生一见面就说:“老师,我没完成作业,我蹲”!真是哭笑不得!</h3><h3>&nbsp; &nbsp; &nbsp; &nbsp;也偶见教师要求没有完成学习任务或是上课不够专心听讲的学生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站着;也有教师要求作业做得不好的学生罚抄课文数遍。教师以“处罚”学生为手段教育学生,期待自己的学生以后能好好配合自己的教学,良好的愿望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吗?</h3><h3>  学校教育暂时还离不开惩罚,如:写检查、处分等是一种教育手段。但如果使用不当,效果却往往适得其反。惩罚不是教育的主要手段,教师使用惩罚应做到“五要五不要”。</h3><h3>&nbsp; &nbsp; 五要:</h3><h3>&nbsp; &nbsp; &nbsp; 一要尽量少用。因为惩罚往往使学生把思想放在因惩罚而带来的烦恼与痛苦之上,而对自己本身的错误反省更少,结果可能会破坏学生的自我教育。即使教师认为是合理轻微的惩罚,学生也有可能难于接受,甚至委屈万分。</h3><h3>&nbsp; &nbsp; &nbsp; 二要公正。教师在应用惩罚时要对学生同等对待,不应带有个人的感情色彩,有的教师惩罚学生不是因为为了教育学生,而是<b style="color: rgb(237, 35, 8);">因为学生不听话,自己感觉不舒服而惩罚学生。</b>教师对学生的惩罚要提前告知所有同学,违反咋样的行为要得到咋样的处罚,要一视同仁。对后进生的惩罚更应考虑他们的心理负重与接受程度。</h3><h3>&nbsp; &nbsp; &nbsp; &nbsp;三要在说理基础上进行。教师在惩罚的过程中或惩罚前后应帮助学生分析错误行为的动机以及所带来的危害,指出错误的性质。教师应循循善诱,诲人不倦,<font color="#ed2308">使学生体会到惩罚是为了</font><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他的进步。</span></h3> <h3>  四要伴以正确情感进行。教师在惩罚过程中,要求<font color="#ed2308">以爱护学生的态度,</font>要尊重学生人格。辱骂,嘲笑,奚落不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而且会消弱教师的威信。</h3><h3>  五要争取学生集体的支持。教师对学生施加惩罚是示但使学生本身而且在其他学生中将产生复杂的心理反应。若多数学生不支持的或不理解的惩罚,应事先做好工作,争取集体支持。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到既教育其本人又教育大家的目的。</h3><h3>&nbsp; &nbsp; &nbsp; 五不要:</h3><h3>&nbsp; &nbsp; &nbsp; 一不要给学生施以皮肉之苦与精神痛苦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不成年学生的獐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尽可能不要把叫家长到校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因为这种方法可能会使学生感到人格的侮辱,也可能给学生心灵上抹上学校教育无能的印记。</h3><h3>&nbsp; &nbsp; &nbsp; &nbsp;体罚者的动机是什么呢?几乎所有的体罚类教育学生,比如,失手打学生等,都不是出于教育学生为目的,而是教师自己感到没有得到尊重,<font color="#ed2308"><b>是个人情绪的发泄而已</b></font>。体罚的结果会如何?学生会改错吗?还是自暴自弃?体罚不是好的教育方式!</h3><h3>&nbsp; &nbsp; &nbsp; &nbsp; 二不要在师生紧张时施加惩罚。因为师生关系紧张时施加惩罚很易使学生认为老师在泄私愤,加重师生对立,也无教育效果。</h3><h3>&nbsp; &nbsp; &nbsp; 三不要采用剥夺学生学习权的惩罚。拒学生教室门外,要学生回家去反省等剥夺学生学习权的惩罚均属错误的惩罚。福建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不得擅自停止未成年学生上学、上课”,教师无权剥夺学生的学习权,这种行为不但违法,而且还存在安全问题,万一出了事,责任难负。</h3><h3> 教师们不要因为学生成绩差、表现不好,自己就受不了,情绪化地把学生推向社会,这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法律法规,不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该有的行为!</h3><h3>&nbsp; &nbsp; &nbsp; 四不要迷信惩罚。因为惩罚是发生在学生产生错误行为之后的一种补偿的教育办法,主要的教育办法应放在学生发错误之前,防微杜渐。教师应充分认识到,好的班风、校风绝不是“惩罚”出来的。在实施适当的惩罚的同时,关键是要加大对做得好的“榜样”的弘扬与表彰!有些教师为了激发学生学习自己学科的积极性,用加大考试难度,让学生考得灰溜溜,这种做法对于多数学生是适得其反的。</h3><h3>&nbsp; &nbsp; &nbsp;五不要采用“斗气式”惩罚。在惩罚学生时要一分为二,首先要看到学生的闪光点,甚至对某些学生要夸大他们的闪光点,在此基础上指出学生缺点,实施学生认可的“惩罚”。</h3><h3> 有的教师把眼光盯着部分调皮的孩子,有的教师喜欢专挑孩子缺点,自己也撒小孩子脾气,采取“不上课”的方式与孩子“斗气”,可笑至极。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教师采取“惩罚”家长方式来与孩子“斗气”,比如,专业教师的自己束手无策,频繁请家长到学校来,依靠家长来管理在校的调皮孩子,这些都是不提倡的教育方法。</h3><h3>&nbsp; &nbsp; &nbsp;惩罚是教育的一种次要手段,我不赞成把惩罚当成教育的主要手段!</h3><h3></h3><h3>&nbsp; &nbsp; &nbsp; (原文为“惩罚五要,五不要”发表于《德育》杂志1998年第2期,略作了修改。)</h3>

学生

惩罚

教师

教育

体罚

不要

五要

手段

斗气

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