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后 宅基地将要收费以后建房越来越严格

壮志凌云

<h3>  上月24日,笔者因有事回了一趟家乡,中午在族弟家吃饭。闲聊之中谈到家乡农村全在丈量房屋面积。身在农村的亲朋好友心中一直有个疙瘩疑问,那就是测量的面积大小是否对自己的利益为好为坏?</h3><div> 其实,大家有所不知,在2013年国家的一号文件中便提到了要到农村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近几年来,农村土地确权成为了农村开展最为火热的一项工作,只是我们这边的农村农民对此工作知之甚少,故心中疑惑重重。</div> 针对上述疑问,笔者不敢脑门一热,闭门造车,随意解读农村宅基地管理法。<div>  回来之后,即向有关部门了解和专业人士咨询,并查阅相关资料,最后综合整理成这篇文章,让农村的农民兄弟们对自己宅基地如何确权及丈量面积大小,到底是好是坏就能一目了然地了解个大致。</div> 农村土地确权从2013年开始,2018年土地确权收尾。土地确权后,农民就会领到《不动产权》证书,这对未来以后农村取消农村户口,证明自己的身份并领取农业补贴很重要。所以,农村农民兄弟们别把土地确权不当回事,还没拿到产权证书或者正在确权的可要抓紧了。<div>  另外,2018年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也出台了新政策,农村宅基地即将进入收费使用时代。有人就会问,这对我们是好事还是坏事?客观而言,这对农民来说,绝对是好事!</div><div> 先了解一下农村宅基地收费使用原则:</div><div> 第一,违背“一户一宅基地”原则的农民要收费。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建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也就是说一个户口本上的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一处多宅的农民,可以选择退出宅基地,国家会给予一定补贴;如想继续拥有宅基地的话,必须付费才可以继续使用。</div><div> 第二,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民要收费,每个地区对宅基地面积标准规定是不同的。有的地区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是200平方米左右,而城市或市郊宅基地标准面积是120平方米左右。规定对于超出标准面积的部分将实行收费使用。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不收费,超出20平以上的就要开始收费。具体标准如下:</div><div>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取费用;</div><div> 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div><div> 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div><div> 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div><div> 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div><div> 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div><div> 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div><div> 第三,改变土地性质的农民要收费。以前国家对农村土地管理不是很严格,不少农民在自家的耕地上盖房,建工厂,这种行为其实是属于违法行为,国家是不允许的,但考虑到农民盖房不容易,国家强制性拆除,对农民的生活影响较大,所以不必拆除的需要缴纳一部分罚款。</div><div> </div> <h3><br></h3><div> 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将会不断开展农村宅基地的处理工作。2017年开始就有部分地区的农村在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以及宅基地的回收机制,对于农村空心房屋、闲置宅基地、一户多宅等相关问题都将会逐一处理,确保农村的宅基地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div> <h3><br></h3><div> 如果有一些农民却不愿意接受上面几项处理方式,或者存在宅基地面积超标等问题,那么这一部分宅基地将会在房屋倒塌、翻新重建的时候进行收回,最大限度的减少农民资产的浪费,确保农村宅基地能够得到合理有序的使用。</div><div> 如今新的土地管理办法出台后,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就能够入市了,农民将享有更高的权益,土地也将真正的变成金饭碗。</div><div><br></div> <h3><br></h3><div> 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农村空闲或者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却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将不会予以确权,对于已经进行确权的,则会由集体组织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组织收回。也就是说农村空闲、房屋倒塌、拆除导致闲置时间长达两年以上的宅基地将会被集体收回。</div><div> 其实不仅仅是空闲房屋需要进行处理,随着农村一户一宅政策的提出,对于农村一户多宅等相关问题也将会进行处理了,不过对于农村一户多宅,不会盲目的进行拆除收回工作,而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之上进行有偿退出、付费使用、宅基地复耕等相关工作。</div><div><br></div> 现在很多人都没有自己的宅基地,连个建房的地方都没有。国家采取这样的政策,也是为了土地合理利用,对农村多余的宅基地进行收费,有多余的一些农民就会主动退出宅基地,村集体可以进行重新分配,这对很多没有宅基地的人何尝不是一项好政策! <h3>  另外,有如下五类情况是违章违法行为的。</h3><h3> 第一类: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盖房的农民。</h3><div>农村一户一宅的原则,是为了避免宅基地的浪费,毕竟不是所有的耕地都能用来建房的,村集体的宅基地也是有限的。因此,为了保障农民的生活,特意制定了一户一宅的制度。一家人只能有一个住宅,但是孩子已经长大且已分户的,可以向村集体再申请宅基地。但是没有分户的话,原则上是不能再另选宅基地盖房。 </div><div> 2018年之后,这一项规定将会被更加严格的执行。(2017年就流传如想在乡下建房,要抓紧,这真的不是空穴来风。)</div><div> 第二类:在农村耕地上建房的农民兄弟。 农村建房,首先必须经过宅基地的审批,严禁占用耕地建房,未经村集体和上级部门批准,可以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而私自在农村耕地上盖房子的,房子盖好也是违法建筑,最终都面临被拆除的命运。</div><div> 第三类:违背城乡整体规划,没有取得宅基地审批手续,擅自选址盖房的农民兄弟。</div><div> 很多农民兄弟都不知道,农村建房还要按照城乡规划实行。以前的农村建房选址,自己找个风水先生看一下,能行就开始盖了,但是殊不知,这样的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是拆除的对象。很多农民根本没有宅基地的审批手续,选了个地方就开始建房,这样建出来的房子也是违法建筑,是决不允许的。</div><div> 第四类:没有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便开始建房的农民兄弟。</div><div> 取得了上一条的宅基地审批手续,并符合城乡总体规划之后,盖房的审批之路才完成了一小步;接下来还要向上级申报,取得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后,才算完成了第二步;但并非有了这两个证,就可以开始建房了,还需要走完所有的建房审批手续才行,否则,还是属于违法建筑,是不允许继续盖下去的。</div><div> 第五类:将自己的宅基地出租出卖后,又要求重新建房的农民兄弟。</div><div> 农村严禁宅基地的买卖,对外转让宅基地几乎不可能,对内是允许的。因此,很多农民兄弟就想着自己把宅基地或者房子卖了,可以重新找个地方盖房,两全其美。可是很多农民兄弟不知道法律有这样规定,将自有宅基地出卖、出租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是不批准的。那么就可以看出,如果买了自己的宅基地,以后在农村就没有地方可以给你建房,这样的农民,以后将被“禁止”建房了。</div> <h3>  农民兄弟可以对照一下自己现在的房子是否合法?2018年之后,自己想建房,符合条件吗?相信不少农民兄弟看了以上这五类人,觉得自己可能就属于其中的一类,如果严格按照这些来实行的话,估计八成以上的农民兄弟都要列入其中。不过,好在2018年是个分界点,2018年之前可能好点。之后,将会越来越严格了。</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