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司法所调解成功一宗外来务工人员意外坠亡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维护中山街道社会稳定

美友176362

<h3>  为营造博鳌亚洲论坛 2018 年年会、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 30 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的中山辖区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在海口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唐文琦、中山街道工委书记王小燕、龙华区司法局副局长曹晶的正确领导下,中山司法所连续奋战八日成功化解一宗雇工的人身伤亡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并于4月18日签署一次性赔偿50万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h3> <h3>  2018年4月6日,中山路86号房主黄琼福等人根据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站的治理危房通知要求,将房屋重新维修。包工头梁锦权承包了该工地,梁锦权将拆除墙体工程分包给姜德军。姜德军让哥哥姜德桂负责拆除墙体瓦砾部分。4月8号,由于姜德桂未戴安全带就开始拆除工作,在姜德军多次要求其戴安全带的情况下,姜德桂准备从二楼下来的过程中一不小心踩空直接从6米高的二楼墙体上坠地当场死亡。4月10日,姜德桂的家属闻讯立即从四川省赶到海口要求包工头梁锦权赔偿130万元。包工头梁锦权认为姜德桂未按照施工安全要求导致死亡结果,只愿意赔偿23万元。双方由此争议不休。</h3> <h3>  4月12日,中山街道工委书记王小燕得知这一情况后,亲自来到中山司法所参与调解。她首先认真听取农民工姜德桂的家属诉求,并不时进行明法析理诠释调解情,同时,采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法,积极稳定双方当事人的激动情绪,全力做好当事人家属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龙华区司法局副局长曹晶协调律师秦文灵到司法所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指导。</h3> <h3>  谢海涛所长表示,要相信法律的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合理、合法、合情的途径和谐解决问题。 在人民调解过程中,姜德桂的家属与包工头、房屋业主的意见就此事赔偿标准产生较大分歧。包工头和房主始终认为,姜德桂60多岁,已超出劳动法规定的工人退休年龄,只能按照&quot;一般人身损害&quot;农村人口标准赔偿,按照该标准赔偿金额为22万元左右,可以考虑在一定范围内再补偿些精神抚慰金,但总金额不得超过25万元。但是,姜德桂家属坚持认为,姜德桂在海口打工多年,应该以城市居民待遇,不能简单的按照&quot;一般人身损害&quot;农村人口标准赔偿,而是应该参照工亡标准。双方多次因此拍案争得面红耳赤。对此,谢海涛所长指出,包工头梁锦权和小包工头姜德军方面作为建筑工人的管理者,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但由于两者未尽到施工保护措施而导致姜德桂坠亡。因此,梁锦权和姜德军应给予姜德桂家属相应的经济补偿。业主黄琼福等人方面也理应从人道主义给予姜德桂予以补偿。而姜德桂的亲属也只能在法定合理的范围内要求赔偿,不应该有过激的言语和行为。随后,秦文灵律师从法律上、情理上,分别与当事人家属们进行探讨,同时向双方说明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在市区街道三级领导的共同调解下,姜德桂家属要求死亡赔偿金由最初的130万元减至90万并不断缩减,双方的分歧点正在逐渐靠近。</h3> <h3>  4月18日,在中山派出所调解室,民警陈碧玲、司法助理员徐胜再次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指出解决问题既要遵循法律规定,也要考虑现实各种因素。双方当事人经过反复协商终于达成协议,并同意签署姜德桂死亡赔偿金50万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1、包工头梁锦权一次性赔偿姜德桂家属33万元;2、房主黄琼福等人一次性赔偿姜德桂11万元;3、小包工头姜德军一次性赔偿姜德家属6万元;4、姜德桂家属不得再以此事向梁锦权、房主黄琼福等人追究责任。一场即将激化的意外死亡纠纷就此平息。</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