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style="text-align: left;">红楼循案:绣春囊究竟是谁的?(三)</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r></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凤姐怀疑的对象</h3><h3><br></h3><h3>通篇红楼里,我们常见“凤姐笑道”,得意时笑,失意时也笑;放松时笑,情急时也笑;高兴时笑,心中窝火时也笑;在欢乐的场合笑,在尴尬窘迫的场合也在笑,这是凤姐为人处世的圆融与张力。</h3> <h3>可这次凤姐却笑不起来,王夫人竟认定绣春囊是她的,兴师问罪来了。这事关系到 “性命脸面”,人最憋屈的事情莫过于受人冤枉,凤姐当即跪下含泪申诉,提出五大疑点。</h3><h3><br></h3><h3>第一个疑点是为自己直接辩护。说这香袋是外头雇工仿内工绣,带子穗子是市卖货,够不上我的品位。</h3><div><br></div><h1></h1><h3>所谓的内工绣,应该是宫廷御用手工绣,由宫中造办处画出花样,经审核后发放到江南织造作坊照样儿刺绣。据史料,清朝江宁织造府就是曹雪芹家在南京的遗迹。凤姐色色要强,衣着用度一般都是上好的,第四十回随贾母领刘姥姥游大观园,她穿的袄儿材质就是上用内造货。所以她要这样一个香囊的话,自然得是正宗货。</h3><h3><br></h3><h3>而这绣春囊既是仿内工绣,难怪也是那么的“华丽精致”,以致于接下来凤姐列举怀疑对象时,甚至会列出和她地位相仿的主子。</h3> <h3>第二个疑点也是为自己直接辩护。这个东西我便有,也该藏家里,哪有可能糊涂到携带在身上的?有理。不要说在当时那封建年代,放到现如今,这岂不是等于一个年轻女人揣着盘黄色影碟四处瞎走?只要是稍有点脑筋的,略有个身份的,都不至于这样。</h3><div><br></div><h3>第三、第四、第五个疑点,则是先后提出三类怀疑对象,进一歩为自己洗白。<br><br></h3><h3></h3><h3>第一类怀疑对象:奴才中的年轻媳妇。此处凤姐进行了泛指,没提出个人来,只是一种打比方的说法,是应当怀疑年轻已婚者,可进出大观园的年轻媳妇又不止我一个;</h3><h3><br></h3><h3>第二类怀疑对象:比较年轻的妻妾。此处凤姐具体点名直指,对象为荣国府大老爷贾赦的几个妾如嫣红、翠云等人,以及宁国府贾珍的夫人尤氏、妾佩凤等人。</h3><h3>这是另几个出入大观园的年轻媳妇,其中的几个妾,世俗观念认为她们不如正室知礼守道,况且她们丈夫贾赦、贾珍荒淫好色,较贾琏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凤姐称她们 “更该有这个了”,等于把她们列为有名有姓的重点怀疑对象。<br></h3> <h3>第三类怀疑对象:未婚丫头。此处凤姐又是泛指,也没举出人头。</h3><div><br></div><h3>其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这一个惊人的举动,反倒证明了丫头们的清白,因为没有抄到关于绣春囊的实质性罪证,抄检后直接受责或受害被逐的丫环有入画、晴雯、芳官、四儿,事实证明均与这香囊无关,更不用说没被查出什么罪证的丫头了。</h3> <h3>这里再提一下司棋。司棋被抄检出了违规爱情私物,但事后王夫人也没指认她就是绣春囊的祸主,可见并无其他证据;二是从司棋被逐那一段来看,她很留恋大观园,是不愿意离开的。知道被逐前要“受罪“,即被打一顿,她是很害怕的,所以求迎春帮说个情儿,求打得轻些。这一切说明,司棋还远没有达到一种为私情而天不怕地不怕、破罐子破摔的态度,她跟所有平常少女一样,连被打一顿都害怕,却在被抄检时毫无惭愧畏惧之色,这完全说明当时的她是觉得未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啊。对自己当时唯一的一份恋爱,她也是无怨无悔无愧,觉得自己没做什么坏事,不算什么大事。而绣春囊之事关系到 “性命”,若是她犯下的,单纯如她,会是这样的丝毫无惧么?就连见惯了大阵仗的王熙凤被怀疑时,都是急骇得“紫涨了面皮”的啊!</h3> <h3>至此可以正式排除司棋了。同时也就是说,王熙凤泛指的第三类对象,即未婚丫头的嫌疑,可以排除了。抄检大观园本就是一场悲剧,是对园内纯洁青春气象的一次自杀自灭,也是贾府被抄家乃至走向没落的一场荒蛮预演。</h3><div><br></div><h3>曹雪芹称凤姐是 “脂粉队里的英雄”,毛泽东也评价凤姐是“当内务部长的材料”,凤姐评探春、评宝钗,重用平儿、小红,以及处理虾须镯失窃等事件,无一不表示着她有着知人、识人的慧眼,有着果断精准的办案能力。那么,凤姐对绣春囊事件的认识,尤其是敢于直接点名的嫌疑对象,也该是她比较准确的直觉和判断了。</h3> <h3>终于靠近目标了。狡猾的曹公,为绣春囊铺下两条线索,明线引读者怀疑司棋,而早有另一条草蛇灰线,正暗暗地提醒着读者们,谁才是绣香囊真正的主人。</h3><h3><br></h3><div style="text-align: right;">(待续)</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