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尊敬的家长:</h3><div>您好!</div><div> 首先衷心的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这春意盎然的四月,我们即将迎来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div><div>放假时间</div><div>2018年4月5日-4月7日(三天)</div><div>4月8日(周日)正式上课</div><div><br></div><div>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家长可以带孩子去春游、放风筝,参加各种有意义的实践活动,和孩子一起去亲近大自然、享受大自然,在活跃孩子身心的同时,开阔孩子视野,增进亲子感情。</div> <h3>放假期间请家长协助做好以下几点: </h3><div>1. 放假期间,请您安排好宝宝的生活作息时间,坚持早睡早起(尽量做到中午让孩子午休),保证宝宝有规律的饮食与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div><div>2. 请您时刻注意宝宝的安全,不要让宝宝到危险的地方去,不玩危险物品。同时注意交通安全。 </div><div>3. 利用清明节这个传统节日,尽可能要求家长带幼儿去瞻仰先贤,接受优秀传统教育。</div><div>4. 宝宝看电视的时间难免会过长,请您把宝宝看电视的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提醒宝宝与电视机保持距离1.5米以上,注意保护眼睛。 </div><div>5. 放假期间注意做好宝宝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特别是流感的预防,尽量少到人口密集的地方,防止传染病。提醒孩子多喝水,放假的时候可不能生病哦!</div><div><br></div><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