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尊敬的家长朋友们:</h1><h1> 你们好!幼儿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园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支持与合作。又见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清明时,时下正值清明到来之际,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h1> <h1> 为提高幼儿防火意识,杜绝各种火灾发生,保护绿色家园,确保生命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然,南康区第二幼儿园向全体家长朋友们及幼儿发出倡议: </h1> <h1>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进林区。</h1> <h1> 二、不准在山边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埂地边杂草。</h1> <h1> 三、不准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h1> <h1> 四、不准烧火驱兽和用明火枪狩猎。</h1> <h1> 五、不准在林地吸烟、野炊、烤火、打火把照明。</h1> <h1> 六、不准在林区劈灌烧煤、砍柴烧炭。</h1> <h1> 七、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爆破等易燃作业。</h1> <h1> 八、不准擅自进入林区进行挖掘、运输等生产作业。</h1> <h1> 九、不准小孩、痴、呆、傻人员在林区玩火;</h1> <h1> 十、不准在林区内从事野营、旅游、祭祀、庙会等活动时用火。</h1> <h1> 家长作为幼儿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h1> <h1> <span style="font-size: 20px;">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span></h1> <h1> 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援。</h1> <h1> 当发生火灾时,要逆风而逃。</h1> <h1> 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h1> <h1>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十年树木,毁林容易种树难,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让我们家园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h1><h1 style="text-align: left;"> 最后,祝您和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