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有不少朋友对税局要求申报的海外资产有一些认识上的误区,特根据税务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整理并回复如下。<br /></h3><h3><br /></h3><h3><b style="color: rgb(237, 35, 8);">误区1:只有新移民才需要申报海外资产? </b></h3><h3><br /></h3><h3>不是的!所有加拿大的税务居民(Residents),如果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持有10万加元或以上的需要申报的海外资产,都要对这些海外资产进行申报。</h3><h3><br /></h3><h3><b style="color: rgb(237, 35, 8);">误区2:只有加拿大公民或者加拿大永久居民才需要申报海外资产?</b></h3><h3><br /></h3><h3>不准确!持有工作,学生或旅游签证的人士只要一年中在加拿大住满183天或以上 (Deemed Resident),都有可能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因此需要申报海外资产。</h3><h3><br /></h3><h3><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b>误区3:填报了海外资产申报表(T1135)就要交税?</b></span></h3><h3><br /></h3><h3>不准确!实际上,加拿大政府有关海外资产申报的政策并不直接对海外资产征税,拥有海外资产并不直接产生税务后果。只有在海外资产产生收入(Income)的情况下和变卖海外资产产生资本增值(Capital Gain)的情况下才需要交税。</h3><h3><br /></h3><h3><b style="color: rgb(237, 35, 8);">误区4:夸大海外资产额度,不报海外收入和海外资产增值,将来就可以把所有海外资产产生的收入或资产增值一并免税转入呢?</b></h3><h3><br /></h3><h3>不对的,其中隐含的风险较大。因为这种想法忽略了资产和收入之间的联系。如果海外资产数额巨大而没有产生合理的收入,反而会引发税局的关注。比如,申报有$500万加币存款,但银行存款利息却只有$3,000,如果按照合理的利率水平,比如2%计算,利息收入应该有10万加元,存款金额与其产生的收入严重不匹配,税局就可能要求提供相关的利息单。</h3><h3><br /></h3><h3><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b>误区5: 申报海外资产中的银行存款太麻烦,在申报海外资产时有意忽略银行存款这一项,有什么不好呢?</b></span></h3><h3><br /></h3><h3>短期内没有银行存款可以,但长期来看,转入加拿大的资金最终都是通过银行进行的。例如变卖了国内房产,将资产存入中国境内银行,并汇款至加拿大。这笔资金在国内银行账户停留过,最终还是需要申报银行存款这一块。要证明将国内房产变现,除了买卖合同,政府登记证,税费缴纳凭证外,税局可能需要提供银行的现金流记录。要证明是父母赠与,需要提供父母赠与款的资金来源,汇款单等相关文件。在某些情况下,税局还可能要父母提供收入来源,目的是要防止资金是先打入父母的账户,再借父母赠与的名义,打到你在加拿大的银行账户中。</h3><h3><br /></h3><h3><b style="color: rgb(237, 35, 8);">误区6:海外资产多报不行,那就少报或不报吧?</b></h3><h3><br /></h3><h3>错误!少报或不报海外资产,将来将资产带进加拿大时,有可能会被视为收入而征税。另外移民后不断有款项从海外汇入,用于购房或家庭消费,但报税时又申报的是低收入或无收入,每年还领取HST退税、牛奶金等政府福利,将带来税务局调查风险。对于所有超过1万加元的海外汇款,加拿大银行将自行向税局通报,鼓励举报海外偷漏税行为,举报人可得最高15%的税收;税局还增加人手调查报税收入与生活支出严重不符的家庭;通过与其他国家与地区签署双边税务协议,获得税务居民在海外的收入与资产资料,比如与香港、中国大陆签订双边税务协议。</h3><h3><br /></h3><h3><b style="color: rgb(237, 35, 8);">误区7:如果以前没有申报海外资产和收入,那就继续不申报吧? </b></h3><h3><br /></h3><h3>税局有个"自愿披露计划"(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简称VDP),鼓励纳税人主动补税,如果被税局接受,便可豁免罚款及刑事责任,但相关人士必须在税局介入调查之前申请。</h3><h3><br /></h3><h3><b style="color: rgb(237, 35, 8);">误区8:如果有申报海外资产,就不可以享受政府的低收入福利了?</b></h3><h3><br /></h3><h3>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假如所申报的海外资产一年中所产生的收入符合享受这些政府福利的条件,而你又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在这种情况下,申报海外资产对于政府福利是没有任何影响的。</h3><h3><br /></h3><h3><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b>误区9:海外资产只需要申报一次就可以,需要年年申报吗?</b></span></h3><h3><br /></h3><h3>需要!所有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如果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持有10万加元或以上的需要申报的海外资产,都要对这些海外资产进行申报。</h3><h3><br /></h3><h3><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b>误区10:只要我申报海外资产了,将来从国内转过来的汇款都会被认为是我的资产而并非收入?</b></span></h3><h3><br /></h3><h3>不准确。海外资产与海外收入完全不对等。海外资产申报的关键,是必须能够对所申报项目提供原始证明文件,是已有资产的证明。而海外收入,属于新增的资金。两者有联系,但完全不等同。</h3><h3><br /></h3><h3>您或身边朋友有财税方面的疑问吗?我们帮您控制税务风险!</h3><h3><br /></h3><h3>连续10年每年近千名家庭的税务实践,使我们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独一无二的报税风险控制系统,并与税局的数据系统对接,帮助您事先做好预警、控制可能触发的税务风险。</h3><h3><br /></h3><h3><b style="color: rgb(237, 35, 8);">如需帮助,或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Christina Yu@647-866-1388,或亲临公司现场咨询。公司地址:902-250 Consumers Road,North York ON M2J4V6,联系电话@416-519-6200 </b></h3><h3><br /></h3><h3>通盈会计税务公司强大的专业团队为您和您身边的朋友提供全方位周到细致服务。我们的服务宗旨是"帮您节税省税带您一同赚钱"!欢迎亲身感受我们与税局专业无缝对接。</h3><h3><br /></h3><h3><br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