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天安门始建于明永乐十五年(1417年),1420年建成。最初仅是一座三层五间式的木结构牌楼,名字叫做“承天门”,取“承天启运”、“受命于天”之意。天顺元年(1457年),牌天安门与华表楼毁于雷火,八年后的成化元年(1465年)重建为面阔五间、进深三间的门楼。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的军队攻入北京,承天门再次被毁。清顺治八年(1651年)在废墟上进行了大规模改建,重修为一座城楼,名字也改成“天安门”,取“受命于天,安邦治国”之意。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1952年经过两次大规模的修缮。1970年的重建基本保持了1651年改建的形制,天安门比原来高了83厘米,通高34.7米(原高33.87米)。</h3><div> 明清时期,天安门到大清门(明朝成大明门、中华民国称中华门)之间的千步廊形成占地几万平米的T字型宫廷广场,其东、西两次还各设一门,东为长安左门、西为长安右门,国家主要统治机构六部及各院即设在此。这里是帝国统治机构的中枢。</div><div> 明清的皇帝们一般都在天安门颁布重要诏令,称为“金凤颁诏”。此外皇帝大婚、将领出征时祭旗、御驾亲征时祭路、刑部在秋天提审要犯(“秋审”)、殿试公布“三甲”(“金殿传胪”)等重大仪式也都在此举行。</div><div> 1949年后,天安门进行过多次整修,其中1952年和1970年的两次整修规模较庞大。1988年,城楼开始收费,对社会公众开放。</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