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庄里所围绕中消协2018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开展宣传活动。为了隆重纪念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3月14日庄里所在友谊公司楼下设立咨询服务台。各大超市、商场门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3·15活动宣传标语和投诉电话等。</h3> <h3> 由庄里所副所长马永玲向辖区广大群众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指导消费者积极参与富平县消费者协会3·15消费知识大奖赛学知识赢奖金活动,普及消费知识。企业监管人李群合宣传《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副所长雷涛宣讲食品、药品等法律法规以及消费知识。通过上述宣讲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食品安全意识、电梯事故自救保护意识,培养广大消费者正确的消费观、安全观。 </h3> <h3> 我所开展消费维权“五进”宣传活动,进社区、进超市、进市场、进学校进企业发放“天天3·15消费维权”特刊、“消费维权工作手册”及“3·15活动”宣传资料。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消费维权特刊及维权工作手册5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多达300余人,出动执法车辆3台,执法人员12人。</h3> <h3> 庄里所通过今年3·15系列的活动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广大消费者消费维权的意识,使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观念深入人心。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让辖区消费者们真真切切感受到 “3·15”就在身边。<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