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幼儿作为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消费知识缺乏,消费维权观念淡薄。在“3•15消费者日”到来之际,东方明珠幼儿园以食品安全为教育重点,组织幼儿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走进社区发传单•体验购物促成长”的社会实践活动。</h3> <h3> 在教师的带领下,大班幼儿走进小区、菜场发放宣传资料,让居民进一步掌握理性消费、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的知识,提高居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同时孩子们还特别向大家介绍如果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h3> <h3> 接着,孩子们走进超市体验购物。首先老师向孩子们解说超市区域的划分、购物的程序,重点引导孩子怎样查验食品的保质期,以及绿色环保标志和质量合格标志,使幼儿知道了怎样选购食品并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常识。</h3> <h3> 在老师的引导下,孩子们惊奇的发现,进口食品上的生产日期标注方法和国内的大不相同——国内的生产日期是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的,而进口食品上的日期则是日、月、年。</h3><h3> 又发现了一个新秘密哦,这下可又长见识了!</h3> <h3> 最后,孩子们拿出自己事先准备好的零钱,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购物当中,进行了合理的购物,每个孩子脸上都露出了开心得意的笑容。</h3> <h3> 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幼儿树立消费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还面向社会宣传“消费维权”,为促进社会和谐献上一份微薄之力。</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