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高考语文148分是这样炼成的

小树树茵

序, 在书上,发现一篇好文章。却没有什么公众号写好了,摘好了。有的时候,我想,我是不是应该尊重这篇文章,既然我喜欢,不如就记下一笔,无论是当作留念,还是当作回忆…… 高考语文148分是这样炼成的 文/孙婧妍 语文于我 在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很多人都跑来问我: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任何一个人只要考试得了高分,那他一定做了异常多的题目,接受了异常多的训练。 但是语文有其特殊性。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试卷需要的东西,而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一定的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 那么,怎样的人是有语文素养的呢?我认为一个有语文素养的人,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 关于读书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阅读言情小说、参考书和名著这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的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效果将近乎无。 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要阅读两道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的质疑。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 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感觉,每天我至少抽出一个小时来看书。 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预感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但是,他一定能选择做对。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因为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头去做题时,就变得很容易。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关于写作 对于以应试为目的的写作,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看书。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就是引用多。一次期中考试时,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近20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在阅读中积累下来的,也就是说在1100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那么有时候同样是大量引用,为什么有的人会被评价为“丰富”,有的人则是“杂乱”“堆砌”?我觉得这是对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的差异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的人是在阅读看来、研究并思考过,有的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是只得了个皮毛。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作,郑氏始于阅读的模仿,不管是何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 在模仿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大家会说“这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为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惊觉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是在模仿某某。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 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 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熟能生巧。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但这背后,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地练笔。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也写、午休也写、回宿舍也写、上课都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写。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会再看,大部分直接进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我的高考满分作文就是这么一点一点练出来的。 最后要说的是,对于作文而言,要学会自我分析。我不会写那种标准的议论文,但高考作文写议论文比较稳妥,怎么办?我分析自己写东西的习惯,不擅长说理,但文笔好,同时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最后我找到适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讨论文或者议论性散文。文体里没有这两个分类,是我自己创造的两个词。这两类文章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语文功底掩盖理性思维的不足。 作文是很灵活的东西,当判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错地写上一千多字,或者你的语言像诗歌和散文一样漂亮的时,他对议论文本身的标准就会有所放松。作文考的归根结底是文字水平而不是议论水平,换言之,只要你能体现出你的水平高,是在不必太拘泥于文体与所谓的标准。 结尾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对中文之美有了最初的感受。 必须感谢的是我的父母,我的明智的、感性的父母。他们通过一个个童话、一篇篇传奇、一段段故事,通过他们戏剧性的朗读声和投入的表情告诉我,在那些冷漠的方块字背后,在那些繁复的语法规则背后,在那些千变万化的读音背后,那些文字传达出来的精神,那些讲述的声音蕴含的感情,才是中文真正的精髓所在。正如《海的女儿》的内核是爱与牺牲,《夸父逐日》的内核是执着,《秘密花园》的内核是自然与成长,中文的内核是它所包含的精神,是它蕴藏的感动。 我永远会记得我和母亲一起为《卖火柴的小女孩》重新写了一个幸福的结局;永远会记得父亲一边帮我抄写作业,一边鼓励我去读我想读的书;永远会记得我第一次为书中的悲惨泪流满面,第一次为书中的欢乐欣喜若狂…… 语言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应该是工具而不是目的。只有运用语音去传递你想要送给这个世界的东西,那么,你在这门语言上的学习才是成功的。 我最自豪的绝不是我是北京的语文状元,而是我能够如我所愿地运用文字。——这才是学习语文真正带给我的、令我感激的礼物。 ——摘自《青年文摘》2016年第8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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