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电影《芳华》,小说的曾用名是《你触摸了我》。</h3><h3><br /></h3><h3>很奇怪,《芳华》似乎更偏向女作家的风范,而《你触摸了我》则更有几分冯氏电影的况味。严歌苓与冯小刚,也许打从两人相约写(拍)一个文工团的故事起,便有了彼此的观照和默契。</h3><h3><br /></h3> <h3>"芳华"是个好听的名字,有气味,有颜色,时光倒流回去便联想到青春,再逆转回来仍回味无穷。芬芳年华,就像电影官宣里那些挺拔的少女的身姿,那些绽放的青春的笑颜,怎么看都是美好的。</h3><h3><br /></h3><h3>"触摸"是个动词,介于"碰触"与"抚摸"之间,足以延伸出适度的想像空间。"你触摸了我",是肌肤与肌肤的摩擦,是温度与温度的交融。或许是蜻蜓点水,只是轻轻的划过,在空气里留下一圈涟漪。或许是燕过留痕,一丝猝不及防的颤栗直达大脑中枢,牵连出一段毫无预谋的开始或者结束。电影最大限度地回避了小说里"触摸"的暧昧气氛,但仍无时无刻摆脱不了仅仅只是一个举动,一个小小的举动,便对人物埋下的命运。</h3> <h3>刘峰在任何事情上向来表现主动并且深受欢迎。作为"全军的学雷锋标兵",他理所当然地做尽好事,也受尽荣光。去北京领奖,他会大包小包地为战友们一路扛回当地亲人捎来的食物;食堂里吃饺子,大家都挑大个囫囵的,他会细致地捡起锅底那些破了馅的;炊事班班长要结婚了,他撸起一双巧手便给人家打了一对沙发……没有人怀疑他的纯粹,人们笑脸相迎的同时也在尽情享受着一个好人的"该出手时就出手"。</h3><h3><br /></h3><h3>刘峰的"好人"光环正是戛然终止于一次身不由己的"触摸"。没有人知道他喜欢林丁丁,他在行军路上为她挑破脚底的泡,他在打靶时为她暗地里争风吃醋,可他作为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好"竟完全淹没在了日常的那份"普渡众生"的行为规范里。</h3> <h3>直到邓丽君的歌,穿过千山万水抵入心窝,柔软得像一幅红绸布,甜蜜得像一勺水果罐头。青春涌动,欲望涌动,在亲手打造的红沙发上,刘峰抱住了林丁丁"我喜欢你",那喷涌的激情主宰着他的手,他"触摸"到了她的脊梁,那柔滑的皮肤还有一颗神秘的纽襻……他的手指在颤栗,随之而来的竟是林丁丁的一声呼叫,那么刺耳的声音划过长长的夜空,也划过刘峰的光荣与耻辱,前生与来世。</h3><h3><br /></h3><h3>一个身边围绕着追求者的女孩,并不缺少应付异性的经验。他可以是干事,可以是队医,最好是某个军官的儿子,但绝对不能是刘峰,只有刘峰让她感到"惊悚、恶心、辜负"。林丁丁从没有想过,刘峰的青春也是青春,好人的欲望也是欲望。</h3> <h3>都是一次"触摸",何小萍对刘峰却是感激的,是心动的,是铭记一生的。而对林丁丁们来说,刘峰也只有像对何小萍一样去"触摸"一个女人的身体,才是合理的,正确的。</h3><h3><br /></h3><h3>何小萍的身世在小说里有更详述的凄惨,从小就被定义为"拖油瓶",姓了继父的姓,战战兢兢地活在大人的世界里,还是没能得到包括母亲在内的亲情,唯一一次获得母亲的拥抱,竟是活生生把自己冻出病来。</h3><h3><br /></h3> <h3>何小萍以为穿上军装就不再受欺负了,却万万没想到她从一开始就是这个集体的"笑话"。也许是青春过剩吧,文工团的女孩子们出身、相貌,只有谁比谁更优越一点,就连家人托刘峰带来的零食也要成为暗自比拼和炫耀的筹码。何小萍的横空出世恰好填补了女孩们的群体膨胀。</h3><h3><br /></h3><h3>两件事。一件是刚刚入伍的何小萍居然"偷"了林丁丁的军装,跑去拍了一张军装照,还很要命地被照相馆摆在了玻璃橱窗里;另一件是她偷偷地给自己缝制了一对粗劣的假胸罩,还要晒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无疑败坏了女孩们的集体尊严。</h3> <h3>何小萍就这样被边缘化了,排练舞蹈的时候,她被男舞伴公然挑畔,在那样一个禁欲时代,文工团的男舞者可以名正言顺地托起舞伴的腰肢,触摸到完全迵异于男性的弹性肌肤,那是怎样一份荣幸与满足。偏偏到了何小萍这里,就成了不可逾越的障碍,全体男舞者拒绝靠近她,更拒绝触摸她的身体,穷极尴尬之下,刘峰挺身而出,当了何小萍的舞伴。当他伸出双手触摸到何小萍身体的时候,于旁人看来不过是一次雷锋式的奉献;于刘峰自己看来也无非是天生见不得别人的窘迫而习惯性地伸手相助;而于刘小萍看来,她原本是一个那样被嫌弃的人,母亲、战友、舞伴,人们争先恐后地躲离她,好像她是一场瘟疫,除了刘峰,只有刘峰,就在此刻,她与他近在咫尺,能清晰地感受彼此的温度和气息,那么沁入心脾,又不同凡响。</h3> <h3>因为"触摸"事件,刘峰被发配去了伐木连,走的那天只有何小萍一人送行,电影的旁白说"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刘峰走了,何小萍不再眷恋舞蹈,她像小时候装病一样,远离舞台,远离人群。</h3><h3><br /></h3> <h3>又随着"触摸"事件的发酵,刘峰和何小萍相继奔赴越战前线。他们经历着共同的生死,却始终没有见面。刘峰一心想把命留在战场上,只有付出牺牲的代价,才能重拾名誉,才能做回英雄。然而,他只是失去了一只手,那场战争最大的意义也许就在于那只触摸过林丁丁的手永远地死去了;何小萍穿上了护士服,学会在死人堆里爬进爬出,爬多了居然成了"战斗英雄",戴上大红花,在如潮的掌声中一遍遍地演讲英雄事迹,小说里说,她是从演讲台上直接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医生说:"就像北方的大白菜,在外头冻的时间长了,一下子搬进暖和的屋子里就烂了。"谁都看得出来,何小萍的心烂了。</h3> <h3>文工团解散的时候,所有人用眼泪、用酒精,挥洒着不舍,挥霍着青春。他们中间,没有刘峰,没有何小萍。电影是催泪的。文工团的最后一场演出,何小萍是观众。当音乐响起,疯了的何小萍悄悄溜到礼堂外翩然独舞,那是她和刘峰跳过的舞。孤独的舞者,面色苍白,眼睛却黑得像个秘密。</h3> <h3>小说的结局远比电影怆然悲凉。电影总是要"顾全大局",导演终究不忍心将一代人的芳华支离破碎于荧屏;作家则完全可以"畅所欲言":战争结束后,刘峰与何小萍,又各自在各自的人生轨道上几经折腾,终究交汇,而后永远错过。电影的旁白说"他们相依为命,把彼此当成了唯一的亲人"。是的,只是亲人,刘峰的身体始终没有爱上何小萍,他们的每一次交汇,如同当年的"触摸"一样,总是浅尝辙止,然而他们也超越了性别,超越了时间,最终血肉相连,至死不渝。</h3><h3><br /></h3> <h3>冯小刚是个有野心的导演,他试图拍出完整的《芳华》,比起电影里的"刘峰",导演想要"触摸"的远远不止是一个青春的身体,而是一个时代,一场战争,一份悲天悯人的大情怀。欲望终究多了一点儿,当年张艺谋在面对严歌苓超过30万字的长篇小说《陆犯焉识》时,仅仅取了其中的30页,便成就了荧幕上荡气回肠的《归来》。女作家说,我对人性感兴趣,而对展示人性的舞台毫无兴趣。如果冯导对此深深领悟,我们看到的也许不会是改了名字的《芳华》吧。</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