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巴克

<h3>我出生、成长在南方,然而已经在北方漂泊了二十多年。时常会想起家乡的山清水秀、小桥流水、美食和旧事,还有南方的炎热、潮湿和阴冷。虽然故乡的云和故乡的亲人常驻在我的记忆里,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北方。</h3> <h3>喜欢北方的广阔无垠,湛蓝湛蓝的天空,喜欢北方的四季。喜欢春天冰雪融化时,树枝冒新芽,满地野花盛开,松鼠们探头探脑地在林中跳跃。喜欢夏天时的气候宜人、凉风习习,深夜里仰望苍穹时偶尔闪现的神秘的北极光。喜欢秋季时房前屋后、漫山遍野的绚丽多彩。</h3> <h3>尤其喜欢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时的北国冬季风光,厚雪覆盖着的白色屋顶上暖炉的烟囱里袅袅升起的烟,漫天飞舞的雪花,晶莹剔透的雾凇……,那白雪皑皑的原野更是对我有巨大的吸引力。</h3> <h3>我家后院紧挨着河流和连绵不断的树林,顺着河谷两岸生长的广阔的森林蜿蜒三、四十公里,这河谷是北美城市中最大的市区公园,&quot;Edmonton's river valley and ravine system is the largest urban park in North America&quot;。无论冬夏,喜欢在这片静谧、人迹罕至的林地里穿行,像一匹狼,和树林中的其它动物一样,土狼(coyote)、小鹿(deer)、陀鹿(moose)、麝鼠(muskrat)、野兔(hare)、河狸(beaver)等等,对荒野有无限的迷恋。</h3> <h3>下雨天,喜欢捂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白开水,坐在靠近后院树林的玻璃门旁,细听风声雨声。风雨吹打着树林,声音有时急促强劲,像虎啸狼嚎;有时像哗哗的流水,温婉悠扬,那是大自然演奏的最悦耳动听的交响曲,也是大自然对人类发出的最具诱惑力的回归自然的召唤声。飘雪时,喜欢看着漫天飞舞的雪花摇曳着飘落,像一个个白色的小精灵,争先恐后地叠加在地上、树上。大地像被盖上一条厚厚的白毯子,一树树像穿上了白色的婚纱。</h3> <h3>雪停了,徒步在宁静的树林里,和我做伴的只有数只在林中飞跃的小鸟。雪松枝头上的积雪因为小鸟翅膀的扑打而阵阵飘落,洒在了我的睫毛、鼻尖和脸颊上。踏雪于林中小径,脚下的雪被踩得吱嘎吱嘎地响,身后留下一串串深深的脚印。</h3> <h3>大多数林中小道是一些没有经过人工开凿的一条条岁月久远的小路。这些路可能是夏天晚上河狸到岸上活动,咬断树、拖树杆去河中造坝爬出来的路;或者是以前土著人扑杀野牛时辟出来的路;或许是经历长年累月后徒步爱好者踩出来的路。冬日里走在长满灌木、厚雪覆盖的树林里,常常会想起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那只叫巴克的狗从南方到北方,第一次看到雪时的情形:</h3> <h3>"第一步踏上寒冷地面时,巴克的脚陷进了一种白色糊状物里,很像烂泥。他鼻子哼了一声,身体向后缩去。这种白色东西在源源不断地从空中飘落下来。他抖动着身子,但是这东西越来越多落到身上。他好奇地嗅了嗅它的气味,然后用舌头舐了一些。它像火一样刺痛,但瞬息之间却又消失了。这让他傻眼。他再试了一次,结果却相同。旁观者们轰然大笑,他感到惭愧,但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雪。"</h3> <h3>在寒冷的冬季里,读着巴克从狗回归到野狼的故事,讲述生命的力量和意义来自于不断努力地寻觅、拼搏的过程中。小说的主要情节发生在加拿大冰天雪地的育空地区的叫道森Dawson的那一带,在我这座城市的西北方向。杰克·伦敦在1897年开始在那儿生活,别人都在忙着淘金的时候,他在构思小说。淘到金子的人已经被遗忘,没有淘到金子的他却由于他的文字而被历史铭记。</h3> <h3>巴克本来和主人生活在优越的环境里,被拐卖后在人类的棍棒下被驯服成一只雪撬狗,在与狗和人类残酷的相处过程中顽强地生存。最后巴克的身体内狼祖先的遗传基因让他接收到了来自森林深处的原始的召唤,毅然走向荒野,成为了领头狼。当巴克的狼兄弟在呼唤指引他跑向森林深处时,杰克·伦敦这样写道:</h3> <h3>"当他在森林兄弟身旁一起真正向发出呼唤的地方跑去的时候,他知道,他最终响应了这种呼唤。他的脑海里迅速出现了许多古老的记忆,而且他正在唤醒这些古老的记忆,想到它们只是现实的影子时,他感到激动不安。此刻,他自由自在地在开阔的天地里飞跑,脚下是未开垦过的大地,头顶上是辽阔无边的天空。" 可以想象,那是一种多么奇妙的力量!那是最原始的自由的呼唤!</h3> <h3>按照进化论,人类的祖先生活在荒野里,在树林里跳跃、摘野果求生。虽然人类不能再在树枝上荡秋千了,但是人类从祖先的基因那儿遗传来的对自由的向往一直没有停息过。从马车、汽车、火车、飞机、宇宙飞船,到今天的Space-X的猎鹰重型火箭将带来的星际旅行,人类所追求的最终梦想不都是挣脱地心引力而能自由翱翔吗?!</h3> <h3>站在滑雪场的山顶或走在白雪皑皑的林海雪原里时,会有那么一个冲动,梦想着拥有强劲的躯体,挣脱一切的束缚,回归原始祖先们的简单自由的生活。当巴克在拉动一千磅重量面粉的雪橇时:"这时的他,外表非常漂亮,没有一丁点儿的冗肉,那一百五十磅重的身体里全都是坚忍与刚强。他的毛皮泛着丝绸的光彩。他的鬃毛沿颈部往下一直到双肩半竖在那里,在静静地等待着,一有动静,就会竖起来,似乎无限的精力使得每一根毛发都充满了生命与活力。宽阔的胸脯和粗壮的前腿与他身体的其他部分非常相配,他的肌肉在肌肤下都成了一个个坚硬的球。"这是何等强壮的一只狼的体魄!能战胜一切的体魄!</h3> <h3>约翰·桑顿是整部《野性的呼唤》里对巴克最好的人,是野狼巴克的恩人和朋友。杰克·伦敦这样描述约翰:"约翰·桑顿对人或自然没有过多过高的要求。他并不恐惧荒野。只要有一把盐和一杆枪,他便能投入到茫茫荒野中,遍地可以食宿,想待多久就可以待多久。" 约翰的生活不就是我们原始祖先们自由自在的在大自然荒野中的生活吗?!</h3> <h3>朋友们,不管你想成为野狼巴克还是约翰·桑顿,这儿的城市森林公园都在等着你的光临。在2015年,美国《国家地理》把这座城市入选最佳夏季旅游胜地之一,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儿辽阔的河谷。</h3> <h3>起舞的狼 - 2018.01.20</h3><h3><br /></h3><h3>呼啸的寒风</h3><h3>吹过</h3><h3>傲骨挺拔的雪松、白杨</h3><h3>掠过</h3><h3>白色的旷野中</h3><h3>一匹狼</h3><h3>戴着头盔、护目镜</h3><h3>点着雪杆</h3><h3>卡着雪地的雪橇</h3><h3>飞奔而过……</h3><h3><br /></h3><h3>无论是匹孤狼</h3><h3>还是狼群中</h3><h3>只为那荒野深处原始的呼唤</h3><h3>笃定、从容</h3><h3>轻盈却执拗</h3><h3>驰骋在雪场</h3><h3>忘却于江湖</h3><h3>无问西东……</h3><h3><br /></h3><h3>哲人说:</h3><h3>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h3><h3>都是对生命的辜负。</h3><h3>雪地上的狼</h3><h3>飞舞着</h3><h3>酣畅淋漓……</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