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2018年,电影《芳华》热映,观众反应强烈,褒贬不一。褒者,认为这是一部好的军旅青春片,唤起了人们对军旅青春的美好回忆,特别是唤起参战老兵对那场战争的回忆,也唤起了人们对战争后伤残老兵命运的关注。贬者,认为影片用6分钟的战争情节来博取大家的眼球,以博得高额的票房。影片过多地描写了军营人际关系的阴暗面等等。</h1><h1> 在《芳华》影评中,人们对那起决定主人公命运的“触摸事件”多有疑问,这真实吗?难道在部队就这么触摸了一下,就把人搞成这样,如同犯了什么大罪一样。事实真是这样的吗?《芳华》的创作者是在渲染放大部队的阴暗面吗?</h1><h1> 我是一位和《芳华》创作者同一时代的军人,我根据亲身经历的一些事情,我认为“触摸事件”应该真实地反映了当时部队的实际情况,部队当时就是这样处理这类问题的。</h1><h1> 要说明这个问题,必须了解部队里有关爱情婚姻的有关规定。</h1> <h1> 部队是一个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在对待爱情婚姻的问题上,有着许多规定。</h1><h1> 战士在服役期间是不准谈恋爱的。在部队内部,男兵女兵不能谈,在部队外部,男女兵也不能和驻地的男女青年谈恋爱。</h1><h1> 我认为这个规定是正确的。部队是用来打仗的,如果战士们都在忙着谈恋爱,这兵就没法带,这仗就没法打。</h1><h1> 部队规定,军官就可以谈恋爱结婚了。军官要在部队长期干,当然应该可以谈恋爱结婚,这是一个合乎情理的规定。</h1><h1> 部队的这些规定,使得军人的爱情婚姻生活方面确实和地方上有许多不同,有了不少规定和约束。</h1> <h1> 我家两代军人,父辈的爱情和婚姻有着他们那个时代的烙印。</h1><h1>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部队有不少三十岁左右的“剩男”,我父亲就是其中的一位。</h1><h1> 父亲在参军前是有对象的,听我姑姑说,是村里最美的姑娘,两人相处很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是,当一支解放军的队伍路过小山村时,我父亲告别了家人和心爱姑娘,毅然地参了军。</h1><h1> 父亲从此南征北战,枪林弹雨,过上了生死未卜的戎马生涯。家乡的姑娘在等了多年以后,因为无父亲的任何消息,她终于黯然地离去。</h1><h1> 我父亲随部队南下到了云南。当全国解放以后,革命大功告成,已经没仗可打,开始过起了和平日子的父亲才感觉到自己已经三十岁了,该娶个媳妇成家了。</h1><h1> 我父亲他们这样的解放战争参加革命的军人,在解放后的和平时期,确实是换了媳妇或离开了原来的对象另娶。有些人说他们是进了城当了官,嫌弃农村的媳妇或对象。其实不是这样的,实在是因为那时的军人南征北战,如我父亲这样的,出来参军以后,就没有回去过,家里的媳妇或对象,不知人是生是死,苦等无望,只好另作选择。</h1><h1> 父亲找对象,他的上级领导很热心,当起了红娘,到处张罗着帮他找对象,很快就找到了我妈。那时,如我爸这样的工农干部,都是只要婚姻,不谈恋爱。那个时代,认为谈恋爱是小资产阶级情调,工农干部哪会干这个呀!</h1><h1> 这是我爸妈的结婚照,蛮般配的一对!我爸妈颜值蛮高的。</h1> <h1> 我发现,当我父亲当上领导以后,也挺喜欢当红娘,经常帮他单位的下属介绍对象,今天安排这个来见面,明天安排那个来面谈,把我们家里搞的像婚姻介绍所一般。</h1><h1> 父母结婚以后,就是忙于生子添丁。那年月,我们每户人家都有三个以上的孩子,多的有五六个。</h1><h1> 这样的婚姻,在我看来,一点也不浪漫,却很牢固,那个时代的婚姻少有离婚。</h1><h1> 为什么那个时代离婚的人少,究其原因,主要是离婚的成本太高。</h1><h1> 那年月,干部的提拔,婚姻的稳定似乎也是一个重要的考核,离婚的人似乎被被认为是有问题的人而被歧视。</h1><h1> 那年月,离婚真不容易,要过很多“关”。</h1><h1> 一是过“子女关”。那年月,家庭子女比较多,父母的离异对孩子的打击最大。我记得九岁那年,有一次父母激烈地吵架,父亲愤怒地摔门而去!我望着父亲远去的背影,我感觉天要塌了,他们这是要离婚吗?他们离婚了,我们姐妹仨怎么办,要到街上当叫花子吗?一种恐惧和绝望的感觉袭上我幼小的心头!还好,我父亲就是去单位上睡了两天,冷处理以后,又回来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h1> <h1> 二是过“亲朋好友关”,在离婚这个问题上,这些人都是劝和不劝离,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亲朋好友说的说,劝的劝,有的还把户口本给藏起来,反正是不管怎么说,就是不能离婚。</h1><h1> 三是过“组织关”。那年月,有人要离婚,那部队上各级组织负责这方面的人就要忙活起来了,找想离婚的人促膝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大谈离婚的害处,定会把想离婚的人说得回心转意。</h1><h1> 如果有个别人侥幸过了以上三关,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还要过一关,这里的工作人员还要进行最后的调解。呵呵,那时,离个婚很难。</h1><h1> 父辈那时的军营婚姻很稳定,绝大多数的婚姻都是白头偕老了。</h1> <h1>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我来到了军营。那时,正处于那个特殊时代的后期。凡是沾到爱情和性方面的东西,统统被冠于“黄色”二字,是不能上媒体的。那个时代的年轻人,相当一部分是“性盲”,性知识少的可怜,以为男女拉拉手就会怀孕。鉴于社会的这种观念和部队铁一般的纪律,那时的部队是一个被爱情遗忘的角落。</h1><h1> 军营爱情这个东西,在只有男兵的部队是不会发生的,它只会发生在有男兵女兵的医院、文工团宣传队、通信部队等等地方。</h1><h1> 当年,我们一到部队,就受到了很严格的教育。领导给我们讲明,战士期间,绝对不能谈恋爱。如果违反了此规定,并被他们“捉”到后,将会受到很严厉的惩罚,如记过、处分等等,严重时开除军籍。</h1><h1> 在日常生活中,也有着许多规定,如:男兵和女兵相处,一般不能单独相处,有工作需要独处时,必须敞开门窗。男兵一般不能进入女兵的宿舍,更不能有肢体上的接触。</h1> <h1> 在这里,我要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h1><h1> 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我所在的医院被派往老挝执行援老抗美筑路军事行动的医疗保障任务。我们在老挝的热带雨林里生活了两年另八个月。</h1><h1> 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医院发生了一件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情。</h1><h1> 女兵小娜是个很单纯可爱的姑娘。她出生于部队干部家庭,13岁参军,14岁出国。她很能吃苦,性格倔犟,天真活泼,因工作突出,她曾立功受奖。</h1><h1> 1973年底,这位17岁的小女兵喜欢上了一位来住院的18岁帅气的小男兵,俩人在一起总有聊不完的话题。</h1> <h1> 有一天,小娜上夜班,小男兵来护士值班室陪她,两人热聊到小娜下夜班,小男兵还舍不得走,两人又到护士休息室接着聊。这时,被领导发现了!领导把小男兵带走并严厉批评。这些严厉的批评声被小娜听到了,她跑回宿舍,拿起枪出走了!</h1><h1> 因为是在国外携枪出走,这个问题的性质很严重!上级领导下命令在各个路口堵截她。派部队进行地毯式搜索她,几天过去,没有丝毫线索。</h1><h1> 搜寻的战士们发现有一处地方野狗乌鸦特别多,好像是在撕咬什么东西。他们走近一看,现场惨不忍睹,只有一副骨架了!只有那杆枪证明了这副骨架的身份。</h1><h1> 小娜因先携枪出走,后又自杀的行为,被上级定性为“叛徒”,她的遗体不能进入烈士陵园,她被遗弃在老挝荒郊野外,成了一个孤魂野鬼!</h1> <h1> 后来,我们在此事件发生后的几个月后完成了援老抗美筑路医疗保障任务回了国。小娜成了在援老抗美中唯一的一位留在老挝的女兵。</h1><h1> 在以后几十年的岁月中,我们从一个个小姑娘,长大成人,结婚生子,为人妻、为人母、到现在为人的奶奶姥姥。每当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会常常想起她,小娜,那位单纯可爱的小女兵。</h1><h1> 我们为她悲痛叹息!小娜,你为什么不能忍一下,你为什么这样结束自己的生命!为什么!但是,如果设身处地的一想,小娜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一是,当时她才17岁,又是在部队长大的孩子,思想很单纯,不具备处理这种问题的能力。二是,那个年代,对这样的所谓“作风问题”处理过重。这种事情,一旦被抓,就会被关禁闭,写检查、作检讨、被批斗、被羞辱、被责备、被处分等等,这些东西,对于一个自尊心很强,性格很倔犟的女孩子是承受不起的!</h1><h1> 许多人后来对那位处理问题的领导提出批评,认为他处理问题的方法过于简单粗暴,直接造成了这一严重后果。</h1><h1> 我在写医院战史时采访过这位领导,当提到小娜的事件时,他表示他也很冤枉。他说,当时事情发生后,他只是把小男兵带去谈话和批评,并没有批评小娜。只是由于我们在国外自己盖的竹房子不隔音,被小娜偷听见了,才导致她携枪出走自杀。这位领导说,出现这样的严重后果,是他没有想到的。</h1><h1> 这位领导还说,管理好战士是他的工作职责,他只是履行了他的工作职责而已。</h1><h1> 唉!发生了这样悲痛的事,确实谁也怪不着,只能怪命运了!</h1> <h1> 在2012年10月,我和战友到老挝战地重游,我们专门为小娜举行了一个祭奠仪式。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五年,现在我每每回想起来,还是感到心灵的震撼,难道这世上真有魂灵吗?</h1><h1> 那是在老挝纳莫烈士陵园,当时是10月份,是老挝的旱季。我们进入烈士陵园的时候,骄阳似火。我们在烈士陵园举行了祭奠仪式后,我们又在烈士陵园的一角为小娜举行了祭奠仪式。我们想到转眼已分别了四十多年,她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在异国他乡,我们声泪俱下地和她讲了许多贴心话,倾诉了战友情,许多老兵给她鞠了躬,献了花。我作为同一个医院同一批兵的战友,我向她转达了医院战友对她的怀念和问候,还给她念了一首笔名叫xr120的援老抗美战友写的一首诗词:“往事稀,倩语也断肠。黄纸无声,百花留恨,13里坡人悴。天沟浅,哪似人语深。燕子轻唤,小娜有泪,年年梨花碎。”念着,念着,我感觉小娜好像听到了战友的深情呼唤,本来晴朗天气,突然狂风大作,飞沙走石,树叶满天飞舞,刮倒了花圈,然后下起了大雨,我想这一定是小娜的泪水。我本是一个无神论者,也被眼前这一幕惊的口瞪目呆,相信确实有魂灵的存在。</h1> <h1> 小娜的经历对我影响很大,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谈恋爱”心怀恐惧。这时尽管我已经是部队干部,已经可以谈恋爱了。</h1><h1> 我是一个文学爱好者,读过不少动人的爱情故事,憧憬着自己能有一个浪漫甜蜜的爱情。可我是在军营上学期间谈的恋爱。部队有规定,军人在学习期间是不准谈恋爱的,即使是干部也是一样的。如果违反此规定,就要被开除学籍,送回原部队。</h1><h1> 我的这段恋情注定要变成地下恋情。我们像地下工作者一样的谈起了恋爱,我们的情书如特工人员的情报一样简明扼要,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字。我们约会的地点一定要远离领导和同学,我们在班上一定要装的像陌生人一般。就这样像做贼一样地偷偷摸摸地谈了三年的恋爱,毕业后就结婚了。这时,我心里有一些遗憾,我这叫谈的哪门子恋爱呀!</h1><h1> 以上,就是我亲眼看到和亲身经历的一部分军营爱情和婚姻生活。</h1><h1> 当我看到《芳华》里所描写的军营爱情生活时,我认为它描写的是真实的。尽管《芳华》所描写的军营爱情只是局限于部队的文工团,讲的是被称为“军中骄子(女)”的爱情故事,我还是认为《芳华》是一部好的军旅青春片,我们老兵已经好多年没有看到这样的电影了。</h1><h1> 我衷心地感谢《芳华》的创作者把我们带进了沸腾的军营,带进了那个激情燃烧的军旅青春岁月!</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