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广州换房记(一)《记广州市房屋调换总站》

炳哥哥

<h3>搭桥引线尽心竭力</h3><h3>调剂需求利国便民</h3><h3>题赠换房工作者</h3><h3>李瑞环</h3><h3>一九八八年十月</h3> <h3>广州市的房屋调换,在1956年就开始了,市房管局在十八甫南路设立了“广州市房屋调换使用服务站”。文革期间停止了业务。文革后陆续恢复,并在1978年12月在老四区设置了换房服务站。</h3> <h3>广州市房屋调换最盛行的是80年代未至90年代初。1992年4月17、18日和12月8~11日分别在市一宫举办了二届换房集市,参加人数6万多人。远远满足不了市民需要。</h3> <h3>那时候的换房,不同于现在的小业主卖旧房换新房,卖小房换大房。</h3> 那时候的房屋调换,是承租人之间互换房屋使用权。<div>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市民要求调换房屋使用权?</div> <h3>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之前,我国城市私房很少。住房制度实行福利分配。市民的住房,基本是由房管部门安排的直管公房,或单位分配的自管公房,少部份租住私房。而且实行低租制。占工资收入的6%~10%。</h3> <h3>在低租制福利分配的住房制度下,政府投入的建房资金回收时间很长。客观上制约了住房建设的发展。1985年统计,全市成套住宅(单家独户)只有238452套,占住房总量48.82%。</h3> <h3>当时每户住房面积在20m2~30m2居多。至1989年统计,全市人均居住面积4m2以下有5.5万户。</h3> <h3>当时广州市的老城区住房,有不少是有厨无厕,或共厨共厕。</h3> <h3>全市有一半以上的住房,是几户共用厨厕。有的相处较好,互相照顾,远亲不如近邻。</h3><h3>有的却水火不容,发生纠纷。这样有人就想到换房避免邻里不和。</h3> <h3>由于城市扩大,在郊外发展了不少工业区。造成市民上班路远。不少上班族想换个就近工作地点的住房,以减少路上时间。</h3> <h3>那时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主要是自行车。交通经常拥堵。有人也想通过换房解决生活不便。</h3> <h3>也有的家庭长期租住在不到40m2的住房,长兄结婚了,弟弟也将结婚。兄弟之间为争住房大打出手。老人家想将一处住房换成两处20m2左右的住房,即一换二。</h3> <h3>不少单位在分配住房时“僧多粥少”,一些职工原住20M2的住房,只能多分一处别人腾退出来的20M2公房。住房拥挤缓解了,又出现一家分居二处的新问题。总想二换一。</h3> <h3>开放改革之初,有的想换个地下开铺做生意。有的住潮湿阴暗的地下,又想换个通风采光的住房。尤其是十年动乱中,一些店铺改作住宅,更出现这种欲换要求。</h3> <h3>在房源有限的情况下,要解决市民在居住上的困难,就是利用已有的住房,开展房屋调换,以调剂余缺,促进合理用房,提高房屋的使用功能。</h3> <h3>广州市房屋调换总站于1989年9月18日成立。办公地点在仓边路60号。是广州市房管局直属单位。负责指导全市各区房屋调换工作。</h3><h3>这是成立时的工作人员。</h3> <h3>这是1992年市调房总站领导班子</h3> <h3>1984年,建设部成立了“全国大中城市工作指导中心”。指导全国大中城市的换房工作。广州市于1990年11月出席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大中城市换房工作指导中心第七届年会》,并当选为副主任城市。</h3> <h3>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大中城市换房研讨会上,调房总站领导(中)代表广州发言。</h3> <h3>为了满足市民换房需求,广州市建委[1989]130号《关于实施〈广州市房屋调换使用权暂行规定〉的通知》,允许租住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私房的住户之间调换房屋使用权。这样就打破了以往的换房,只限于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之间互换的局限。</h3> <h3>调换房屋使用权的承租人,必须有合法的租赁关系,没有租赁纠纷,且征得出租人(单位)的同意。</h3> <h3>房屋调换的承租人,必须有广州市正式户口。户口必须与承租人姓名相符。</h3> <h3>要求换房的市民,首先进行登记。注明现住房屋的地址、产权性质、结构、楼层、高度、面积、水电、厨厕、租金等情况。然后申请欲换房屋的条件。</h3> <h3>由于换房不同于买房。买房是货币与房屋的交换。而换房是房屋承租人之间交换房屋使用权。是特定条件下的双向选择。</h3> <h3>为了促进换房成功,工作人员将换房资料输入电脑,然后通过程序将信息归类、分配,将换房户的住房情况和欲换要求进行检索,排找合适的信息提供给换房户参考。</h3> <h3>换房人员每天都为换房户提供大量信息,介绍上门看房、洽谈。甚至应市民要求带人上门看房。</h3> <h3>在调房总站接待厅,还公布半公开的换房资料。新登记的信息进行挂牌,历史上登记的信息印制小册子,让市民查询。</h3> <h3>调房总站还在广州电台《今日家居》专栏节目,定期公布换房信息。同时还在168信息台让市民电话查询换房信息。</h3> <h3>调房总站还定期在媒体上刊登换房信息,宣传换房政策。</h3> <h3>为了促进换房成功,调房总站逢双月28日在站接待厅举行换房集会,创造机会让要求换房的市民见面洽谈。</h3> <h3>换房成功后,双方签订《调换房屋使用协议书》,并经出租单位同意。</h3> <h3>换房收费:</h3><h3>住宅:登记费2元/户,换成5元/户。</h3><h3>非住宅:登记费8元/户,换成5元/M2。</h3><h3>跨省市换房:住宅登记费:5元/户,换成150元/户。</h3><h3>介绍上门看屋不收费。</h3> <h3>换房手续办妥后,调房总站向每户发出《换房证明》,由换房户到出租单位办理租赁变更手续,凭新的《租赁合约》迁移户口、搬迁。</h3> 在半年时间,调房总站就为市民调换房屋1245宗,其中260户是解决上下班不便,12户解决一家分居二处,253户改善居住环境。<div>群众送来了感谢信、锦旗。</div> <h3>换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当时媒体经常介绍广州市换房情况。</h3> <h3>为了提高换房服务质量,广州调房总站派人参加全国换房培训班学习。</h3> <h3>建设部房地产业司负责全国大中城市换房工作。</h3><h3>这是广州代表参加换房工作指导中心培训班。</h3> <h3><font color="#010101">全国大中城市换房工作指导中心在北京东交民巷44号办公。1989年1月1日更名为“全国大中城市房地产交易互换中心”。</font></h3> <h3>全国大中城市换房工作指导中心办了专业报刊《换房报》。及时报道全国各大中城市换房情况。</h3> <h3>九十年代之前,城市住房以公有制为主,这就为市民换房提供了大量的房源。每个换房户既是房屋的提供者,又是房屋的需求者。</h3> <h3>1991年,广州市学习武汉市换房工作经验。在换房中“请进来,走出去”。即每天为市民办理换房业务外,坚持逢双月28日在总站举行换房集会,并深入到工厂、街道进行街头换房。</h3> <h3>在1992年4月17日全市第一次换房大会上,市国土房管局刘铁洵副局长在讲话中,也要求换房人员将“深入群众,为市民办好事,办实事”作为制度坚持下去。</h3> <h3>1991年9月20日调总站工作人员到广州冷冻机厂为工人群众服务。</h3> <h3>1992年9月23日调房总站工作人员到广州越秀皮鞋厂。</h3> <h3><font color="#010101">1992年3月12日市调房总站到橡胶二厂为工人群众提供服务。</font></h3> <h3>通过深入工厂,了解到不少企业出现“建房少,分房难”的问题。一些职工腾出的旧房,也因权属人不同,难予安排其他职工。于是,调房总站协助他们通过“分配、调整、互换”三结合方法解决,有些还连环调整。</h3> <h3>调房总站先后协助人民铸造厂、广州金笔厂等单位通过调整、互换的方法解决职工分房。</h3><h3>这是人民铸造厂的单位主管办理相关手续。</h3> 调房总站协助广州金笔厂分房,使尽量多的职工受益。<div>这是广州金笔厂送来的锦旗。</div> <h3>这是媒体报道的换房情况。</h3> <h3>80年代未至90年代,广州市因旧城改造,扩建道路,兴建地铁,面临大量拆迁工作。部份被拆迁户要永迁到郊区居住。有的被拆迁户由于子女入托入学,不愿永迁郊外。不少拆迁单位就求助于调房信息,将欲换郊外独立套间的换房户,在保证被拆迁户不少于居住面积5m2/人的情况下,与被拆迁承租人调换住房,加快拆迁进度。</h3> <h3>遵照全国大中城市换房工作指导中心的部署,把换房工作落实到有需求的住户,市调房总站陆续在街头设点,为市民提供换房服务。</h3> <h3>调房总站成立三年来,为市民换房12467户。通过换房来解决了部份市民上班路远、生活不便、邻里不和。</h3><h3>换房出现了许多动人的故事。</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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