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根据规定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绕城高速内禁放烟花爆竹,为此兴隆街道安监办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开展好禁放工作。</h3><h3> 一是开展对辖区禁放区域内村居、单位烟花爆竹储存摸底排查,确保禁放区域无存放烟花爆竹;二是联合兴隆派出所召开禁放区域内各村居、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了禁放通知和相关要求,并签订了禁放承诺书;三是在重点位置悬挂横幅60余条,张贴通告300余张,对辖区居民发放明白纸、一封信等3000余份,切实增强禁放意识深入人心;四是严格按照限售禁售要求,我办不再审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五是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是矿村、涝坡两个集市,坚决杜绝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按照市、区相关要求,达到禁放要求。 </h3><h3><br /></h3> <h3>联合派出所召集辖区单位召开禁放专题会议</h3> <h3> 在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横幅</h3> <h3> 发放、张贴禁放宣传材料</h3> <h3> 下一步,兴隆街道将严格按照市、区关于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发动,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