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7年12月28日,龙华区司法局中山司法所所长谢海涛利用诉调对接机制快速协调了一起海口宏升贸易有限公司拖欠陈某等7名员工劳动合同纠纷案,帮助陈某等7人解决单位拖欠近四年的社保费,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中山司法所高效快速的多元化办案方式,获得了群众的好评!</h3><h3> 陈惠伍等七人在被告海口宏升贸易有限公司工作近十年,她们主要工作职责是为海口宏升贸易有限公司做窗帘裁缝等活儿。2013年,海口宏升贸易有限公司开始欠原告社保一直没有给付,原告多次催讨未果。</h3><h3> 期间,海口宏升贸易有限公司曾经承诺予以补缴社保费用,但是一直没有履行承诺。此后,陈惠伍等人一直催要,公司均不予给付。无奈之下,陈某等7人向海口市美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美兰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潘国威随即为陈某等7人向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状。</h3><h3> 2017年11月,龙华区法院立案审查认为陈某等7人符合诉前调解条件,将案件移送至龙华区司法局。</h3><h3> 中山司法所接到案件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经了解,陈某等人都属于40、50后,家庭贫困。谢海涛所长对海口宏升贸易有限公司该案进行了协调,让公司负责人来到司法所办公室,并对其进行了释法,告知其拖欠社保的后果,并希望公司尽快将员工的社保费用缴纳。公司负责人在接受法律教育之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当场同意给付,同时也表示自身存在困难,需要年底结款之后,要求给其一年的给付时间。一部分当事人认为公司使诈故意拖欠社保费用,表示不同意公司的方案。</h3><h3> 谢海涛所长经过4次反反复复的阐明事理后,公司表示尽量在一个月左右缴纳社保费用。在经过当事人陈惠伍、吴玉娟、杨萍、简秋菊、戴永丰、戴月英、张海玲等7人的同意之下。12月28日,在中山街道调委会调解员谢海涛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并签署了七份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内容为:1、海口宏升贸易有限公司承认与陈惠伍等七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28日止存在劳动关系;二、陈惠伍等七人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五项社会保险由被告海口宏升贸易有限公司缴纳。</h3><h3> 中山司法所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诉讼前,不但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审判资源,还大大地降低了当事人诉累,有效地维护了辖区内的社会和谐稳定。</h3><h3>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