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民医院住院病人实施探视陪护制度、门禁制度、加床管理制度

东宁市马娟口腔科诊所

<h3>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改善就医环境,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黑卫医发[2017]88号)及市卫计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医院环境治理,维护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促进患者康复,维护患者权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东宁市人民医院探视陪护制度》、《门禁制度》、《加床管理制度》,我院于2017年10月9日起实行。</h3> <h3>1、探视时间:周一到周五:6:30-7:30,11:30-12:30,16:30-19:00。周六、周日、节假日:8:00-19:00。如无特殊情况,除以上规定时间外,不安排探视。</h3> <h3>2、每名患者每次限2人探视。学龄前及学龄儿童原则上不进入病房。代表单位探视患者凭介绍信经医院医务科同意,由责任医生或责任护士负责接待介绍。传染病病房、监护病房、隔离病房的住院患者不予探视,如有特殊情况,采取隔离措施前提下探视。探视危重患者持病危通知单,经主治医师和护士长批准后,随时安排探视。</h3> <h3>3、每天非探视时间,住院病区入口关闭,病房“责任护士”和安全保卫人员负责提醒、劝退超时探视人员或未经允许进行探视的人员,以及“闲杂”人员等。患者病情不允许接受探视时,医护人员有责任谢绝探视。</h3> <h3>4、陪护人员数量依病情严格控制,是否需要陪护由医师决定,由值班护士告知病人及家属。原则上每名患者限1人陪护。</h3><div><br></div> <h3>5、探视和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有关规定,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h3><div><br></div> <h3>6、为在效保障良好的看病就医环境,医院将实行门禁使用制度,在住院病区出入口安装门禁装置,在住院部入口、电梯间、病房走廊处安装监控装置。</h3> <h3>  为了让患者及家属尽快熟悉新政策,医院在门诊大厅、住院部多个位置放置探视陪护制度告知板,详细说明探视时间和具体要求。病房责任护士对前来住院的每位患者及家属进行宣教,并发放陪护卡,探视人员在安全保卫人员领取探视卡。</h3><h3> 同时,医院利用电子屏、微信平台等媒体向外界发布信息,方便患者在第一时间了解新政策的出台。</h3> <h3>  安静、整洁、有序的就医环境更有利于病人(或孕产妇)康复,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您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对医务人员维持秩序、执行陪护和探视规定的行为,敬请您的理解与支持!</h3><h3>祝早日康复!</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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